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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红琼


向红琼


向红琼在法庭接受宣判

简介:
向红琼
(Xiang,Hongqiong), 女 ,

原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苗族,贵州余庆人,博士研究生学历。

向红琼,一九七四年十一月开始工作,一九八二年七月加入中国共产邪党。二零一二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曾任贵州省黔南州委副书记,州长;二零一六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贵州省政协民族与宗教委员会主任。

其任职期间,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实例: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五日,黔南州都匀市法轮功学员沈明燕(音)在菜场买菜时,被都匀市“六一零”邪恶组织绑架,并直接强行送到贵阳烂泥沟洗脑班。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黔南州贵定县法轮功学员庭永慧、张培芝、张培刚、陈炬生、段培均、方志霞、杨开芝、申广才、宋光英被绑架。庭永慧、张培芝被非法关押在黔南州女子看守所,陈炬生被非法关押在贵定县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黔南州幼稚园六十八岁的退休教师潘月华,被都匀市文峰办事处政法委书记熊韶涵等七人强制抽血。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二二年八月,向红琼被开除公职,并被立案调查。 二零二三年九月一日,贵州省安顺市中级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贵州省黔南州州长向红琼因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判罚金150万元,受贿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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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黔南州委黔南州委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2月7日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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