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曾湘澜违规收受礼金和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车辆;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亦官亦商,违规经商办企业;把公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案件处理、职务晋升、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根据明慧网的报道,曾湘澜作为汕头市主要主政官员及公安局局长、政法委副书记,在任期间,对当地法轮功学员遭绑架、抄家、关押、劳教、判刑、致死等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曾湘澜担任汕头市公安局局长期间,汕头市吴佩文、李荣丰二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死亡。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下午,汕头市法轮功学员许木群被莲下边防派出所及澄海区公安分局警察绑架,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被澄海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九年七月底被劫持到广东省四会监狱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