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广东省潮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其主要履历: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任市公安局拘役所、拘留所所长。2011年9月任饶平县公安局局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在林明辉担任饶平县公安局局长期间,该地区发生多起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件,遭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黄传扬等人。
在中共发动迫害法轮功的运动后,黄传扬多次遭到迫害。其中,2013年7月8日凌晨,黄传扬再次被诏安县及饶平县警察联合绑架,遭到警察刑讯逼供、不让睡觉等迫害。9月底,诏安县法院对黄传扬非法判刑四年。于此之前,2006年,他在福建省长泰县向民众发放新唐人新年晚会光盘时,被人恶意举报,已被长泰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林明辉作为当地主要领导,对上述迫害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