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迫害大法弟子的有:肇源县公安局政保大队大队长韩凤祥、肇源县治安拘留所姜永权、狄国军、李志峰、肇源县肇源镇(原兴安乡)派出所所长于岩、恶警王金鹏、李国民、彭川、李文明、张从彪、平得顺、毕振彬、新站镇分局局长程永发等。大法弟子被非法绑架、非法关押、非法劳教的有:黄太仁、隋洪海、任亮、冯金明、侯保军、肖凤丽、刘艳侠、江亚范、王运连、冯金波、于树平、曲秀珍、杨秀霞等,非法拘留肇源县大法弟子乔凤春、张士男、耿贵兰与霍亚荣等。大法弟子时常被打骂、体罚、洗脑,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姜永权用铁丝抽打大法弟子,把腿上的肉都抽开花了,灌食灌浓盐水迫害大法弟子。把男性大法弟子和女性大法弟子关在同一个监室,对绝食抗议的大法弟子在烈日下曝晒。现已被撤职。
冯金生九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被肇源县公安局、县拘留所、看守所勒索550元的伙食费、1000元罚款、130元,责任人:韩凤祥、江永全。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五日被肇源县看守所、拘留所的江永全勒索伙食费750元及二套行李。
2000年1月5日大庆采油七厂机耕队杨敏被肇源看守所、拘留所政保科的韩凤祥、姜永全勒索2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