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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振峰

简介:
马振峰
(Ma,Zhenfeng), 男 , 年龄未知 ,

辽宁锦州监狱狱长。

锦州监狱自二零零九年马振峰上任狱长以来,长期拒绝家属接见法轮功学员,并且邪恶的规定必须持有当地派出所出示的“不炼功证明”方可接见。

狱长马振峰和副狱长、管教高文伟沆瀣一气,制定所谓“转化法轮功”邪恶政策;请来外地迫害法轮功的“积极分子”做报告;给“转化工作做得好”的恶警进行奖励(如给被打死的法轮功学员张立田作伪证的犯人医院医生闫飞记三等功,重奖二千元);制定全年转化指标,并与其它指标挂钩;法轮功学员在出监前必须强制转化,否则狱方与当地派出所共同勾结,继续进行迫害。

二零零一年九月,在锦州监狱发生了一起嫁祸法轮功的事件。狱内三大队有一个犯人叫王中江,此人非常老实,他身体不好,有眩晕症,由于该大队强制劳动任务是人织地毯,干活时得趴在地上一针一线地织,一趴就是十几个小时。王中江承受不了,晕了几次,他要求调大队,可没有人管。

二零零一年九月一天早晨,王中江找值班队长,两个人没谈好,王中江拿出一瓶汽油,往身上倒,一边跑一边点火,没等跑到中心岗就倒在地上。监狱急忙把他送到锦州市205医院,可医院说要交二、三十万元住院费,监狱不交钱,就把他拉回监狱的医院里,没几天就死了。死后不长时间,狱内三大队传出谣言说王中江是“因法轮功而自焚”。如果是普通的自焚案件,监狱、大队、相关领导要给予处分,还要给家属一定的经济赔偿,可嫁祸法轮功,就可以蒙混过关,对家属也可以理直气壮,甚至倒打一耙。可是,纸是包不住火的,王中江从未炼过法轮功,这是众所周知的。这一嫁祸事件发生后,引起警察及犯人极大不满,都说“小小锦州监狱都能嫁祸人家法轮功,看来中央电视台的自焚也不可信”。当时的管教监狱长是马振峰,内创三大队大队长是潘礼才,管教大队长是刘波,这三人是这次栽赃案的直接责任者,此案件的其他参与者,我们还在核实。

王中江自焚,实属承受不住监狱超负荷劳役而导致的。在本人身体有病的情况下,根据《监狱法》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锦州监狱内创三大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监狱的有关领导和警察却嫁祸于人,将王中江的死栽赃给法轮功,严重损害了法轮功修炼者在人民中的声誉,此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46条,构成诽谤罪。王中江根本就没炼过法轮功,这是公认的,在光天化日之下,司法机关做伪证,陷害法轮功,从而达到掩盖事实、推托责任的目的,此行为触犯《刑法》第243条,构成了诬陷罪和《刑法》第305条,伪证罪。依照《刑法》规定,应判处主要责任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且他们身为警察,执法犯法,应该从重处罚。

被非法关押在锦州监狱第七、八监区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许志斌、周汉春,因炼功被关押禁闭,并遭受“抱凳”迫害。

“抱凳”是一种很残酷的酷刑,将人的四肢固定在一个很小的凳子上,腰不能直起,四肢不能活动,呼吸都很困难,一天二十四小时这样坐着,一般人很难挺过二、三天。

锦州监狱在二零零八年出了数起命案,其中法轮功学员张立田被迫害致死一案在当时最受关注。有目击者证实,张立田在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七日被20监区监区长程军、副监区长张宝志与犯人李勇、刘裴岩毒打致死。出事后监狱方面上演了一出又一出的恶剧:对外谎称张死于心脏病;家属提出委托外省法医做尸检后,他们将尸体从火葬场偷走,并将动手打死张立田的犯人李勇、刘裴岩转移到沈阳监狱隔离,此事被国际媒体曝光后,为转移视线,不久又将二名犯人调回锦州监狱;监狱拒绝给家属死亡证明,然后勾结锦州检察机关驳回了家属的申请。而参与迫害的凶手张宝志等人一直逍遥法外,未受到任何惩处。二零一零年初马振峰接任狱长后,并没有公正地处理这件事,给家属一个说法,相反刚上任就派狱侦处处长高勇令等两名狱警到张立田的老家山东省莱州市沙河镇朱马村找到张立田的家人想私了,企图摆脱杀人罪责。张家要求尸检,查明真正死因,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高勇令说:“这我们不能答应,看看能不能私了。”见张立田的家属态度坚决不同意私了后,高表示会把意见带回给监狱长马振峰。马振峰后来并没有将此案秉公处理,而是继续包庇张宝志等人。

二零一一年六月下旬,迫害死法轮功学员张立田的主要凶手张宝志因受贿、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待审,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首恶,监狱长马振峰,副监狱长高文伟、王亮被免职。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马振峰,辽宁锦州监狱狱长。

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锦州监狱一名毛姓犯人借出外看病脱逃,八天后,在武汉被警方缉拿归案,此人被捕后交代出锦州监狱狱警一系列受贿、渎职等违法犯罪行为,其中狱警张宝志一人就受贿十几万元,随后锦州监狱张宝志等四名狱警以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马振峰、高文伟、王亮三名狱长被免职。

二零一一年七月,锦州监狱马振峰、高文伟、王亮三名狱长被免职,一时间锦城的百姓都在纷纷议论此事,因一名犯人脱逃致使三名狱长被免职,四名狱警被刑事拘留,真好比锦州监狱发生了大地震。

马振峰自二零零九年任锦州监狱狱长后,他和管教狱长高文伟沆瀣一气,制定了“转化”指标,迫害法轮功学员,请来外地迫害法轮功的“积极分子”做报告。马振峰把对监区、监区长、分监区长的考核与“转化”指标挂钩,并许诺“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奖励两千元,让那些见利忘义的人有利可图,如给被打死的法轮功学员张立田作伪证的犯人医院狱医闫飞记三等功,重奖两千元。

在权力和利益的驱使下,各监区的邪恶之徒采取酷刑、威逼利诱、伪善等手段企图“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甚至采取车轮战,二十四小时折磨法轮功学员,有狱警叫嚣:“必须百分之百‘转化’,不‘转化’就关小号。法轮功学员在出监前被要求必须‘转化’,否则狱方与当地派出所勾结,对其继续进行迫害。”

探视被关押的人员是家属的权利,然而法轮功学员的这一权利却被马振峰剥夺了。如果法轮功学员想与家属会见,马要求本人必须“转化”,而其家属必须由当地派出所出具“不炼功证明”才可会见,有法轮功学员家属因此找到监狱理论,遭到高文伟等人肆意污辱、谩骂,百般刁难。从二零零八年底至今(二零一一年八月),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两年多见不到家人,家属带去的物品长时间到不了法轮功学员手中,有的食品直到放坏才拿给法轮功学员。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马振峰,手机号13904968862, 办公电话 0416-3496001
身份证:210711196203094013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剥夺大法弟子被探视的权利逼迫放弃信仰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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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南山监狱(锦州监狱)南山监狱(锦州监狱)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山里86号,邮编121013
通讯地址:辽宁锦州市锦公九九九信箱办公楼(或X监区)
总机:0416-3496200
传真:0416-5179397
值班电话:0416-3496364

狱长王占所 办:0416-3496001
政委吴旭 办:0416-3496002
副狱长王学 办:04163496008、15541610000 宅:04162928118 住址:锦州市凌河区延安路六段戎达园7-44号,王学妻子韩广荣,女儿王媛媛(曾用名:王巍颖)
副狱长王洪博 办:0416-3496720
副狱长安志刚 办:0416-3496014、宅:04162815909、15541610999
狱政处处长高宽 办:0416-3496242、0416-3496241、15541610886
教育处副处长蔡立新 15541611195
监狱办公室主任王洪涛 办:0416-3496358

邮编:121000
现任狱长:马振峰 13904968862 办公电话 0416-3496001
前任狱长:辛庭权(张立田被打死期间任职)13941606658
狱警 高勇令 13941616742

狱长辛廷权:3496001(办) 2609999(宅) 手机:13941658888
车号:辽O-00661黑色奥迪 住址:星汇园人民街一侧路北
政委王亮:13904163312 车号:辽O-00639黑色奥迪
管教狱长:王健 13704066857
办公室主任 王雕 13504062756
管教副狱长高文伟:13804165935 车号:辽 GD004白色本田 家住三角地附近
狱政处长徐磊:13604964942 家住南山里11号楼西单元6楼
狱政处副处长苏旭东:13604160094 家住在水一方
科员刘志国:13464459108
教育处长吴海龙:13941654557
副处长董春林:13604167883
狱侦处处长高永令:13941616742 南山住宅
副处长李东:13941614955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0年2月16日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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