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八月,恶警王宁参与迫害两名法轮功学员,一名劫持到锦州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另一名劫持到马三家劳教所,被拒收,勒索去3000元钱后放回。同年还参与迫害了一名老年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八月,恶警王宁参与迫害一名法轮功学员,劫持到锦州劳教所非法劳教。同年十一月二日到五日,他带领国保便衣警察,在义县城关乡关帝庙村,乱闯民宅非法搜捕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六年八月六日,义县法轮功学员白庙子乡送真相资料,恶警李岩让义县法轮功学员跪着,不跪就用一米多长棍子猛打,当时骼膊、腿、臀部青紫,头发拽下很多,后又转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义县法轮功学员绝食抗议,八月十三日在义县国保大队姜成的同意下,由刘海志、王宁、周化来等人把义县法轮功学员送马三家教养院,结果被拒收。回来后被勒索一千五百元钱放回家。几天后,刘海志、周化来又到义县法轮功学员家骚扰,又到义县法轮功学员丈夫单位骚扰,遭拒绝。
从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早八点钟左右,一辆无牌照但写着“公安”的警车停在义县城关乡关帝庙村,车上下来几个便衣直奔做铝合金活的老陈家,说是要订做几件活,但说的都是人家做不了的,说话间他们东瞅西看的,由于订的活陈家做不了走了。陈的儿子有事出去,谁知便衣还派人跟上了,被发现。
这些便衣又闯进了一家姓宁的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家,也未出示任何证件和说明来意,看了屋里的浴池间,像似搜查什么。由于情况突然,宁老太太吓得半晌才说出话来:“你们入屋干啥呀?”几个便衣说:“我们是抓法轮功的。”几个便衣啥也没搜到就走了。
到了下午四点来钟,几个便衣又来宁老太太家,又到浴池间搜查一遍走了。在大家议论时,有的回忆认出几个便衣中其中有一个人叫王宁。
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姜成,指导员 王宁,警察刘海志,周化来和大榆树堡镇派出所所长王海林,指导员胡利堂,警察吴晓平,邹福利,张国武等非法闯入该镇大千村一名法轮功学员家企图绑架。正巧人不在家,邪恶企图未能得逞。抄家后,强行将其家属赵宝俊绑架到义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七年八月,恶警王宁指使县国保大队竟在一个月内,对一名法轮功学员进行三次骚扰之后,又第四次前去家中骚扰绑架,非要达到关押迫害的目地不可。九月二十日晚,他再次绑架了被迫害流离失所长达四年半之后回到家中的一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七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左右,大法弟子罗香银正在城关乡八里堡小学上课,校长将其叫到办公室,被有备而来的义县国保大队恶警刘海志等警察绑架,随后国保大队指导员王宁和恶警刘海志将罗香银绑架到锦州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日晚七点左右,辽宁义县大法弟子陈桂兰遭绑架。陈桂兰于二十一日晚回到家中。
但在此过程中,义县国保大队恶警在陈桂兰及其家人不同意、也不知道的情况下,竟暗地里从陈桂兰的好朋友处勒索去所谓保证金一万元。义县国保大队的恶警指导员王宁、恶警刘海志、周化来等暗中参与此事,钱是刘海志收的。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大法弟子蔡继春被义县公安局恶警跟踪绑架到局里。
十月,恶警王宁带领国保警察,将一名法轮功学员绑架到大队办公室,拳打脚踢数小时,该学员的脚被王宁踢的近两个月不能动。
十二月十七日上午,张玉琼母女三人,前去义县国保大队,据理索要被非法劫持劳教的丈夫蔡继春。在辩论时张玉琼说:“她丈夫没有错,也没有罪,更没有违犯国家的任何法律,国保无故强行绑架,非法劳教,致使她们家生活无来源、这是执法犯法行为,必须立即放人。”“你们竟然昧着做人的良心,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她丈夫还蛮不讲理,你们要这样,她到县里和上级告它们去。”
王宁恶狠狠的说:“你们娘几个愿哪告哪告去,我们这是在执行法律。”张玉琼回答说:“你们如果说这是在执行国法的话,我也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们,我这是在执行天法,善恶有报是天理,我丈夫人要是给迫害死了,他的灵魂都不能饶你。”这一下子可冲了王宁的肺管子,他对着张玉琼就打了过来,随后又对两个女儿打去。
张玉琼说:“作为一个警察,一个大男人竟用拳头对付她们手无寸铁的三个弱女子,你可真是无耻。这不仅是犯法,而且是失去了做人的起码道德和做人的基本良知。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十七日上午八时左右,妻子张玉琼和两个女儿,前去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求警察释放被劫持的丈夫蔡继春。
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张玉琼在出去开三轮车时,被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张玉琼和恶警辩论,恶警王宁竟然对张玉琼大打出手,还对两个女孩打去。
国保大队队长姜成和指导员王宁说:“我们这是执行上级命令,执行公务,你丈夫炼法轮功就是杀人啦,犯法啦。”恶警姜成和王宁还恶狠狠的说:“你们娘几个愿哪告哪告去,我们这是在执行法律。”
辽宁省锦州市义县恶警、恶人追随邪党的迫害政策,肆无忌惮的掠夺法轮功学员的钱财。现义县国保大队指导员王宁、警员刘海志于2007年9月,一次性勒索某大法弟子现金10000元,是否开收据待查。
义县国保大队队长姜成和指导员王宁勒索大法弟子3笔钱(06年1笔1500元,07年2笔1000元,10000元)合计:12500元。
二零零八年六月十六日早八点多钟,义县前杨乡法轮功学员刘成的妻子、女儿、妹妹、妹夫七、八位家人来到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要求无条件的释放:六月三日早五点左右被义县前杨乡派出所恶警绑架,现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第二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刘成。
家人对国保大队指导员王宁说:我们刘成被你们送锦州市教养院先后两次,遭受惨无人道的非法关押迫害长达五年多,人被迫害的都残废了,才被放回来。可是回到家中,这才一年多,身体刚刚得到恢复,又被你们绑架非法关押,今天必须无条件的放人。
恶警指导员王宁没理可说,只是不停的反复的重复一句话:刘成,他犯法了,人不能放。家人说:他犯什么法?哪条法律规定你们随便的抓人,非法的把人送走关押。王宁无言以对,就这样僵持了好长时间。
最后,王宁面对合理合法前来要法轮功学员的家人,竟露出了恶党的邪恶本性,恶狠狠的说:“你们谁再替他(指刘成)说话,要人就拘留你们”。家人万没想到这公安头目,竟说出这么邪的话来,心想他能说出这么邪的话,而且也会干出这么邪的事来,于是家人都先回来了。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九日,县国保大队竟倾巢出动,由队长姜成和指导员王宁带队,乘两辆轿车闯入法轮功学员张殿国家,将张殿国和其家人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随后抄家,抄走了张殿国的个人手机,一本小挂历,两盘空白带。三十日,张殿国正念走脱。
县国保大队为达到加剧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的,对法轮功学员张殿国的两名子女进行一天二十四小时的人身监控,完全限制了公民个人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并用诱惑欺骗的手段,让孩子说出都谁与其父来往,孩子未配合。
在锦州劳教所所里大法弟子许志华每天强行体罚,被义县聚粮屯乡派出所恶警杨州、孟大年、牛洪绑架后,遭到义县国保大队恶警指导员王宁等人的毒打。
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六日晚,王宁在街上散步,上天有眼,天警世人,竟被一辆外地行驶的长了眼的轿车给撞了,车轮从他不断行恶踢法轮功学员的那只右脚压过,结果,造成三、四趾骨骨折,住进了医院。
了解此事的人都说:“这是它迫害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太恶了,所招来的恶报啊!同时也是上天在警示它,让它停止做恶,赎回以往迫害法轮功的罪过,为自己及家人选择一个好的未来”。
二零一一年七月二十一日,辽宁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王宁、刘海志、周化来、杨立学、冯卫东等五人闯入她家,强行将她绑架,这是她第十次被中共当局绑架。恶警指导员王宁手拿像机,一进屋就要给她拍照,她反应很快不让照,王宁一看她没有配合,就上前动手狠狠的打她的嘴巴子。
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五日,法轮功学员崔景庸被锦州市“六一零”和县“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伙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绑架、非法抄家,被劫持到锦州市看守所非法关押。
十月九日,义县法院刑事一庭秘密开庭,非法庭审绑架案受害人崔景庸。出庭的有:刑事一庭庭长王德久和法官聂力光、王明义,义县检察院检察官张志民、郭长志,义县国保大队指导员王宁、副大队长刘海志、本队警察周化来、冯卫东、杨立学,以及锦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支队长白宁、李维山等四人。
法官聂力光没有宣判判决的结果,宣布休庭,草草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