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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培敏

简介:
刘培敏
(Liu,Peimin),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第三派出所所长,原为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河县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王绍斌(音)伙同富林乡派出所曹万龙等人闯到徐怀安家抢走家中的电脑、打印机及大法书等私人物品,还有一个一千元的存折,池清华再遭绑架。

二零零七年七月,再次绑架大法弟子张翠娟、赵福广(现二人已被非法劳教二年)、刘珍、徐怀安、刘敏夫妇和常宗香。在国保科,刘等人把非法搜来的法轮大法师父像片用脚踩,拿火烧,谩骂攻击大法师父。在绑架一男大法弟子时,车开到岔林河,由两人按着向水里反复浸。对张贴“法轮大法好”的老年大法弟子恶语相加,大打出手,并叫喊:“如果炼人炉不拆,我直接将你投入炼人炉……。”二零零六年秋,又一散发资料的女大法弟子被举报,刘等人绑架了这位大法弟子,对她暴力殴打,给她往头上多次套塑料袋。二零零七年七月,刘培敏伙同一派三派抽调上来的警员,先后绑架了大法弟子马继英、张桂芝、王旭辉。在绑架过程中,因马继英拒不配合,刘等狠命的毒打她,打击的凶狠严重惊吓了周围的居民。

二零零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宋占林在一位法轮功学员家,被哈尔滨市花园派出所警察以查身份证为由绑架,被劫持到哈尔滨南岗区看守所。狱警教唆被关押的嫌疑犯人头对宋占林施暴,牢头抓住宋占林的头发拼命往墙上撞,他的头后颅骨被撞裂。

三月三十一日,宋占林被劫持到通河县看守所,通河县国保大队的刘培敏和通河县检察院的张晓慧多次非法审讯宋占林,逼他出卖其他法轮功学员。没有得逞后,勾结通河县法院,对宋占林非法判刑十一年。宋占林先后被劫持到哈市呼兰监狱集训队、大庆监狱。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九日,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刘培敏等人伙同富林乡派出所所长池海波、警员张雪岩等非法闯入富林乡大法弟子闫志军家,野蛮绑架闫志军和他的两个妹妹。闫志军家里被恶警翻的一片狼藉,仓房里的粮食被倒了一地,在通河县公安局,闫志军遭到恶警刘培敏、池海波毒打,逼他害别的法轮功学员。

通河县邪党书记赵洪君指使通河县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通河县六一零头子张越、任亚晶抓捕大法弟子杨秀芬。

二零零七年七月,通河县两名法轮功学员马纪英、张桂芝被通河县国保大队的刘培敏等人绑架 ,杨秀芬正给县委书记赵洪君邮寄真相资料,被通河县“610”马淑艳、任亚晶指使国保的刘培敏、还有一民警和当地派出所民警郝连海等人绑架、抄家,抢走大法资料、一部手机、一部电子书。杨秀芬被带到通河县公安局,警察陈永宽左右开弓打了她四个耳光,杨秀芬被非法拘禁在通河县拘留所十七天。

二零零九年八月十四日早晨6点多,大法弟子尤昌宝走出家门,准备去干瓦工活。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副队长孙祥及恶警共4人把尤昌宝劫持,而后来到尤昌宝家。恶警们恐吓尤昌宝的母亲坐在炕上不准动,刘培敏和孙祥等便翻箱倒柜、抄家抢劫,弄的屋内一片狼藉。共抢走大法书籍数十本、家用笔记本电脑一个,在尤昌宝夫妇居住的卧室内抢走人民币现金约2000元。其间,有人问他们是否有搜查证,恶警们说:“对你们这样的人(炼法轮功的)用不着搜查证。”

尤昌宝的妻子高文成跑出家门,恶警们从后面追上,揪着头发和耳朵把高文成绑架上了警车。

据悉,此次绑架是因为通河县被评为全国文明县城,八月十六日要在通河县召开一个由中国司法部官员参加的会议,做贼心虚的通河县委和610办公室惧怕他们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恶被曝光,于是他们故伎重演在开会之前绑架了大法弟子尤昌宝、高文成夫妇。这次绑架的主谋是通河县610办公室主任张越。

二零一零年一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培敏,被一辆无车牌号的报废车撞伤,现造成腿骨粉碎性骨折,腰部也伤得很重。因为肇事车当时逃之夭夭,现无法找到车主,刘培敏的医疗费和医药费都只能他自己承担。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通河县“六一零”头子张越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等,伙同派出所的不法人员,非法搜抄了法轮功学员张秀英的私人住宅和租房,并抄走个人私有财产,之后到法轮功学员张桂芝、张秀英合开的泌香圆饼店绑架了他们。这伙恶徒抢走现金七千元,还有电脑等价值一万余元的物品,没有留下任何手续。俩法轮功学员后被非法关押在通河县看守所。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凌晨,哈尔滨市道外区三棵树地区八名法轮功学员到哈尔滨市通河县发放真相资料被绑架。他们是:刘庆国、宋金凤、梁慧敏、李立国、徐晓华、赵久荣、曹泽萍、刘君。

在非法关押期间,家属曾二次去通河县国保大队要求见人。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副队长邵风海以侦查阶段不准接见,或局长不批准为由拒绝。

十月三十一日,家属亲友们再次去此地要求见人,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欲行绑架,一名男亲友上前阻止遭绑架、殴打,其他人走脱。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二日中午,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张世国和第三派出所长刘培敏,带人闯入李民家中,将其绑架,抢走大量个人财物和两万五千多元现金。

为了逼迫李民说出与外地法轮功学员联系的方式,恶警张世国和刘培敏将李民“上大挂”酷刑,严刑逼供。李民被迫害的整个胸腔内疼痛难忍,耳朵出血。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五日,通河县法轮功学员王绪辉、孙桂荣(夫妻)被通河县第三派出所所长刘培敏绑架、非法抄家,被勒索五千元钱后,当日放回。

二零一三年三月十一日上午,通河县法轮功学员孟宪君在自家粮油店里再次被四名恶警绑架到通河县第三派出所。孟宪君始终不配合迫害,四名恶警强行把她拖上车带到第三派出所。非法审讯时,有个年轻警察打她的头。凶狠的刘培敏拿着在她家抢去的小刀,在她面前晃来晃去威胁:不说(指出卖同修),上大挂收拾你。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半夜十一点,通河县富林乡法轮功学员徐怀安、池清华夫妻在熟睡中被连拖带拽弄上警车,到了县三派出所,三派所长刘培敏还不停的踢他,问你认识不认识我。因上次绑架就有刘培敏,而且到岔林河还把徐怀安按到大河里浸水,非常邪恶。

所长刘培敏九年前迫害通河县大法弟子常宗香非法判刑七年半,把常宗香幸福的家庭搞的家破人亡,老伴去世,儿子像疯了一样。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二零一零年一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长刘培敏,被一辆无车牌号的报废车撞伤,现造成腿骨粉碎性骨折,腰部也伤得很重。因为肇事车当时逃之夭夭,现无法找到车主,刘培敏的医疗费和医药费都只能他自己承担。

通河县前进公安派出所所长(原国保大队队长)刘培敏涉嫌职务犯罪,已被关押。刘培敏身为派出所所长,纵容通河县赵力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找人顶罪,致使赵力黑社会性质组织部份成员逃避法律制裁。 哈尔滨市道外区法院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九月二十四日、九月三十日在七楼大法庭公开审理了通河县赵力领导组织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道外区检察院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对刘培敏提起公诉。现在判决书没下来,刘培敏正在被关押。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通河县国保大队(电话: 57428425)
刘培敏(队长) 57427137(办) 57427958(宅)
手机:13945638431(13796141401)
刘培敏住址:黑龙江通河县财政局(有多处房产待附上)4号楼3单元902;电话13351916992、15146411811。

迫害类型:
绑架/劫持践踏信仰毒打/殴打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非法关押人为窒息威胁/恐吓非法审讯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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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通河县公安局通河县公安局
局长:王强0451-57422895
副局长 杨小旭(专管法轮功)0451-57422614、13351916705
副局长室电话:;0451-57422447;0451-57429775
[国保大队] 0451-57428425
队长:张士国:15326628122,其妻(老师):18004503497,其父:张殿武0451-57475856
前队长 刘培敏13351916992
[通河县行政拘留所] 0451-57426228;0451-57425628
通河县前进公安派出所通河县前进公安派出所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2年12月31日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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