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雍长虹
简介: 雍长虹(Yong,Changhong),
男 ,
年龄未知 ,
江苏省淮安金湖县公安局副局长雍长虹(分管刑侦大队、国保大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是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汉东的元凶之一。 2007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审批上报通缉大法弟子陈汉东,是此次迫害大法弟子陈汉东的元凶之一。在陈汉东被绑架的三天后,因涉嫌“黑社会保护伞”被逮捕。 2009年4月4日,原籍淮安金湖的法轮功学员陈汉东因在青岛火车站被铁路公安查身份证明(驾照)时,查到几年前江苏有一对他的“通缉令”而被绑架到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遭到青岛铁路看守所和金湖县国保大队刑讯逼供。 该“通缉令”为2007年,金湖县公安局为查明某个所谓 “案件”时所捏造,当时对金湖县十五名法轮功学员发出了这种所谓的“通缉”。陈汉东被绑架后,一直绝食绝水抗议抵制迫害,在各方人士全力营救下,于四月十七日闯出魔窟。 在陈汉东被绑架三天后,金湖县公安局副局长雍长虹因涉嫌“黑社会保护伞”被逮捕,遭到现世现报。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江苏省金湖县公安局副局长雍长虹(分管刑侦大队、国保大队),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是迫害大法弟子陈汉东的元凶之一,于二零零七年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审批上报非法通缉陈汉东。 在大法弟子陈汉东被绑架的三天后,雍长虹因涉嫌“黑社会保护伞”被逮捕。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金湖县公安局国保大队:0517-86995033
迫害类型: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绑架/劫持;
非法关押;
非法审讯;
逼迫供出其他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二零零九年江苏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上)
青岛大法弟子陈汉东受迫害经过
大连东电二公司两职工追随中共遭恶报
所在单位:
金湖县国保大队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25日 23: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