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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泰明


宝鸡市公安局局长 范太民

简介:
范泰明
(Fan,Taiming(fantaimin)),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陕西宝鸡市原公安局局长。

2001年国庆节前夕,五十余名法轮功学员在宝鸡召开心得交流会时被警察抓捕,之后遭非法关押和酷刑折磨。主使迫害人是陕西省宝鸡市原公安局局长范泰明。

在法会进行不到一个小时,突然冲进来一伙恶警,对大法弟子拳打脚踢、扭胳膊、卡脖子,不准大法弟子讲话,不准上厕所。接着又调来大批警察,把大法弟子强行抓上警车,分散到不同的几个关押犯人的地方,逼迫每个人讲出姓名和住址。因大法弟子都不配合,他们就不给饭吃,对大法弟子施暴到深夜。之后,十几个不同地区的大法弟子被关押在了岐山县看守所。大法弟子绝食抗议邪恶的迫害,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

大法弟子穿着单薄的衣服,晚上睡在冰冷的木板上,没有被子,长达十天之久。由于大法弟子绝食,邪恶之徒强行灌食,用铁链强行捆绑在死刑床上,手脚被铁链铐住,此外还有几个武警按头、抓胳膊、按脚,呼吸都十分困难。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看中国报道,日前(2001年),宝鸡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因受贿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并移送检察机关公诉。

范泰明在这次迫害大法弟子中做出“显著成绩”的,被上级多次评为“先进”的所谓“挎包局长”,以“廉洁”闻名,因贪污巨款15万元,已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据《华商报》报道,2001年7月27日晚,一名窃贼在宝鸡市公安局作案时当场被擒。经审问,窃贼交代说他近3年来在市公安局局长范太民办公室行窃30次,共盗走人民币11万多元,还有金戒指、金手镯、名牌手表等贵重物品。

8月9日,调查组开始对范太民涉嫌收受贿赂、礼金等问题进行调查。办案人员发现,范太民在任宝鸡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副局长、局长期间,索贿、受贿10余万元;收受礼金30多万元;非法占有企业四室一厅住房一套;1994至1999年,多次指示他人虚开税务发票20余万元在下属单位报销,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供自己支配使用,仅请客送礼就花去4万多元,并违规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牟取暴利。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迫害法轮功二十年恶人遭恶报综述
在宝鸡召开交流会的法轮功学员遭警察绑架与酷刑逼供

所在单位:

宝鸡市公安局宝鸡市公安局
单位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4号楼 邮政编码:721004
乘车路线:乘1、15、21、22、31、36、61、81路公交车在行政中心站下车。
邮 编:721004
联系电话:0917-3268240(正常上班时间)
0917-3268200(节假日及下班时间)
市公安局总值班室3268200
纪委3268359
政治部3268351
警务督察处值班电话3268327
治安处户籍室3268336
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3268315
监管处3268352
法制处3268391
刑侦支队3268113 3268110(值班)
禁毒工作支队3662157 3662128(值班)
经侦支队3654672 3662341(值班)
交警支队3319114 3312045(值班)
巡警支队3320970 3311600(值班)

宝鸡市公安局 区号0917 邮编 :721000
办公室 3658240 值班室 3658249
张新安 局长 3658202 13991700198
令 鹏 副局长 3658203 13991700197
李 民 副局长 3658205 13991700299
副局长 3659206 13991700196
1、局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武警陕西总队宝鸡市支队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办公地址:市公安局317室 电话:0917-3658201
2、副局长:李民 办公地址: 市公安局318室 电话:0917-3658205
3、副局长: 分管市局办公室、计装财务行政处、信访档案处、警卫处、国内安全保卫管理处
(防范与处理邪教犯罪办公室)经济文化保卫管理处、出入境管理处、法制处(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 室)、 金台分局、渭滨分局、陈仓分局、高新分局、钛城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办公地址:市公安局309室 电话0917-3658206
4、副局长:刘晓中,分管110接报警指挥中心、治安管理处、通信与公共信息网络监察处、巡逻警察支队、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9年9月22日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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