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李景华第三次被绑架。公安局长吕定志、县委副书记辛华参与迫害李景华。县公安局副局长裴兴泉亲自指挥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振海带第一派出所干警孙福海等多人(现在已经记不清都有谁了)到李景华家抓她。李景华上车后,觉得没穿羽绒服有点冷,要上楼回家穿羽绒服,孙福海不让李景华回家。
李景华强行回家取羽绒服。李景华下楼后,王振海拿出搜查令指使干警对李景华家非法搜查,并让李景华丈夫在搜查令上签字。他们把李景华带到县公安局“六一零”办公室。由千丰派出所辛晶、王振海非法审问,没问几句,就开始给李景华坐铁椅子。“六一零”办公室姓刘的(女)后半夜看着李景华坐椅子,坐了一天一夜。
第二天晚,王振海又给李景华上更残忍的刑,坐铁椅子,双手后背反铐在铁椅子上,然后把身体踹下铁椅子,用拖布把身体搪起来。李景华坚持了半个小时,双手反铐,肿的像馒头一样,双上肢麻木,不好使。然后将李景华关押在看守所,不让家人见,怕家人看到李景华被酷刑折磨留下的伤痕上告,当时县公安局放出风来说,要将李景华等大法弟子判7年左右的徒刑。家人怕判刑失去公职,分别给县政法委的,县公安局“六一零”的,齐齐哈尔市政法委“六一零”,齐市公安局送钱。李景华被非法劳教二年。
二零零四年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王振海,刘金,看守所长李××把李景华和几位大法弟子送到齐齐哈尔劳教所。到劳教所已是下午五点,直接给李景华分到劳教所八大队。当时值班的队长王梅是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她和杨凤华(八大队恶警)派出五个犹大轮流“转化”迫害,他们五个轮班睡觉,不让李景华睡觉。五个犹大分别是富裕县王玉芝、郭景君、陈桂芳、加格达奇地区季淑贤、张丽新。第三天李景华还没有“转化”。
王振海于二零零七年十月患脑梗塞。其子王亮,二十五岁,零三年五月合伙杀人,被判十三年徒刑,现在北安县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