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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民

简介:
李学民
(Li,Xuemin), 男 , 年龄未知 ,

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局政保科恶警,主管迫害法轮功。

二零零零年六月,大法弟子徐玉茹因抄经文,被恶人举报,当时公安出动警车六人来家中,当时是晚上十二点,徐玉茹没开门,大约有一个多小时,恶警闯入屋内,进行搜查。然后把徐玉茹带走,进行酷刑折磨,坐“老虎凳”,带手铐,三天四宿,然后逼踩师父像,因徐玉茹不踩,他们就抬起凳子将徐玉茹和凳子一起放在师父像上。三天后,恶警把徐玉茹的丈夫也非法拘留了十五天,就因为当时不给他们开门,然后她丈夫在单位待岗,工资损失一万余元。在精神上也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主要责任人:政保科李学民、张合林。

二零零一年十月的一个深夜,政保科长张合林、公安副局长李学民以及吕继伟、都某某、祖国伍等六人闯到许玉茹家非法抄家,并绑架到公安局,理由是在其他同修家里搜出了她抄写的经文。三天后,恼羞成怒的恶警张合林、李学民以不给他们开门为由,将她丈夫非法拘留十五天,并令他在单位待岗,工资损失五千余元。

周秀丽在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八日,她被南岔联合派出所王军、詹红玉伙同南岔公安局政保科李学民等七八个恶警绑架到联合派出所,晚上八点左右,被劫持到公安局。她被酷刑折磨,强迫坐铁椅子,双手被铐在铁椅子上,长达两夜一天。

二零零三年大约六七月份的时候,在哈尔滨戒毒所也不知他们又搞什么欺骗民众的活动,那天正赶上黑龙江省大法弟子孙淑芹丈夫和朋友去看她,接见室与她们住处只有一百米左右,却用汽车把她送到接见室,并且还录了像。她被非法劳教期间南岔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民向她丈夫勒索了五千元,哈尔滨戒毒所勒索一万元,出所前还扣一次体检费,七十多元体检费入所时已经交完了。

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九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李淑华和几个人去南岔办事,在银都宾馆被南岔治安大队警察绑架。警察强行把她拖上警车,绑架到南岔治安大队,第二天,南岔公安局局长李学民来了,看着她自语“挺面善的。”紧接着让两个警察把她的手倒背过去铐上。两个警察铐了半天没铐上,把她另一只手也铐在椅子上。

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下午,一名伊春市大法弟子(姓名待查)和一位朋友外出办事,被南岔区治安大队恶警绑架。四月六日,南岔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学民(主管迫害法轮功)和法制科科长都兴学来跟她们谈话,警察拒听她们就讲述大法洪传全世界等真相,特别是大队长范庆彬千方百计的编织罪名,六日晚将她们非法拘留十五天,送入南岔看守所。

二零一零年四月五日下午,张桂兰在南岔火车站接佳木斯法轮功学员赵桂英,在火车站广场,张桂兰被治安大队警察张彬认出,他指使范庆彬、赵源欣尾随至站内,绑架了张桂兰和赵桂英。“六一零办公室”主任王宇辉在张桂兰的包里搜出装有法轮功书籍的电子书后,说:“就凭这个就可以判你三年”。治安大队教导员邹福和王宇辉多次诽谤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

非法扣押一天一夜后,南岔区公安分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李学民和法制科副科长都兴学、王宇辉及大队长范庆彬将张桂兰俩劫持到南岔看守所。

恶报结果:
其他恶报

恶报描述: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六日——二十七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南岔区公安局张喜军、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民,还有张合林、“610”、国保等恶警绑架大法弟子李凤兰、张亚贤和张亚贤的丈夫(姓安)、侯志军(下肢瘫痪)、满晓敏、张玉兰和何淼等十多人。

2009年11月18日早晨7、8点钟,南岔公安局副局长李学民去往伊春途中,在金南公路37公里处遭遇车祸,李学民头部眉弓、颈椎受伤,小车报废。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李学民 电话:13704855566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拘留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绑架/劫持坐/锁在铁椅子上铐在某处上勒索钱财抄家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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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南岔区公安分局南岔区公安分局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16日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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