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万隆乡法轮功学员李艳芬到省政府上访,把她拉到双城市公安局院内,录像,逼着报出姓名、住址,两个小时的洗脑班。回家后乡政府派刘洪良到村支部,把法轮功学员都找到大队,强迫写不炼功的保证书。又派村里的李彦堂天天到法轮功学员家监视不许出门,。
二零零一年正月初七这一天乡政府干部李井泉和李秀全把法轮功学员组织到一起,强行让她们看天安门自焚伪案,刘洪良经常提审她们,强行转化,李艳芬坚决不写“保证书”要求无罪释放,又一次绝食六天,也就是关押到五十四天的时候,乡政府干部让李艳芬丈夫把她接回家中。
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万隆乡法轮功学员刘晓军被释放出看守所当天,同行四人又被乡里常务书记田春来、武装部长刘洪良等绑架到乡食堂非法关押二十天。
二零零八年八月上旬,刘志强从万隆乡开车去双城市,车里还坐着一个万隆乡干部刘洪良。车走到万隆乡三眼井,忽然车自动弹起一米多高,刘志强从道这边甩到道那边的壕沟里,一只耳朵摔掉了,人当场死亡。
刘洪良家住韩甸,现在在万隆乡上班,原来在对面城乡武装部长。二零零一年与二零零五年主抓迫害法轮功,逼迫大法弟子写“不炼功保证书”。刘洪良多处摔伤,肠子摔断了,脸骨也摔坏了,多处摔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