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三月十三日,大法弟子陈秀玲被非法关押在佳木斯看守所期间,陈万友和张洪宇在看守所提审陈秀玲,告诉她陈英(陈秀玲的女儿)被迫害致死的事上网了。然后,由张洪宇执笔,陈万友监查,强拉陈秀玲的手在他们编造的材料上按了许多手印。三月二十日,这两人又提审陈秀玲,问是哪个亲属接陈英的,然后又到亲属家里对其威胁,取得伪证,拿到日内瓦人权会上,否认陈英被迫害致死的事实。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日早七点二十分,法轮功学员栾秀媛和代丽霞正在双鸭山市集贤县建新中学食堂打工,遭恶人构陷,被集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吴华及副局长耿振东带领七、八名警察将她们强行绑架,一同被绑架的还有食堂管理员矫龄鋆。矫龄鋆被非法关押在集贤县看守所,二十九天后被迫害致死。栾秀媛和代丽霞被送至佳木斯看守所继续非法关押迫害。佳木斯公安局国保大队恶警张宏宇与政委王玉君直接参与迫害,拼凑材料,构陷罪证,戴丽霞被非法关押了五个月后,遭向阳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栾秀媛和代丽霞在被劫持后,家属未接到办案单位的任何通知,邪党所谓执法部门却严密封锁她们的一切消息。家属非常焦虑,多方去打听。直至七月末,栾秀媛的家属追到市公安局,找到反×教支队长张宏宇,他竟告诉家属:你们回家等着。第二天,张宏宇通知栾秀媛家属取回了一张所谓“批捕通知单”,上边写有“利用× 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所谓罪名,没有任何人签字,只在上面盖了一个不清晰的章。他们对家属威胁道:“栾秀媛已被批捕,半个月后给她判刑。”
佳木斯市公安局支队长张宏宇和政委王玉君直接参与迫害,多次非法提审她们,拼凑材料,构陷罪证,送报检察院,对代丽霞、栾秀媛进行非法批捕,后又将她们的所谓“卷宗”转到向阳区法院。
在对戴丽霞的非法提审中,恶警采用卑鄙手段,栽赃戴丽霞是诈骗十万元逃犯。其实是二零零九年,佳木斯前进公安局为了达到抓捕戴丽霞目的,在地方网站上构陷假罪名,陷害戴丽霞,发布所谓的协查通告,却在今天还用来陷害戴丽霞,手段卑鄙恶劣。
代丽霞家属聘请的福建律师遭到推诿、搪塞、施压和恐吓,被迫中途退出。栾秀媛家属聘请的黑龙江律师再次被拒,也退出了辩护。两位当事人家属继续分别从北京聘请了三位辩护律师。三位律师接到聘请时,已经是周末。律师赶到佳木斯与家属签完委托手续,正值双休日,以致无法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和阅卷,只得在周一开庭前直接到看守所递交手续。九月五日上午八时,律师和家属早早的等候在看守所门外,向阳区法院宋涛再次公然拒绝了三位律师的出庭辩护。
二零一一年九月五日上午九点三十分,佳木斯市向阳区法院非法庭审栾秀媛、代丽霞。为了掩盖对好人非法庭审迫害的罪恶,法院阻止两名当事人的更多亲属和朋友参加旁听,还将公开开庭的所谓庭审现场设在地处偏僻西郊的佳木斯看守所,隐匿开庭,并布下警力监视关注此案的众多民众,制造恐怖气氛。
佳木斯政法委“六一零”成员,向阳区法院副院长赵玉斌(其人为此次非法庭审的所谓“审判长”)等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江明川(音)(其人为此次非法庭审的所谓“公诉人”),市公安局反×教支队(注:法轮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是真正害人的邪教)支队长张宏宇、政委王玉君、副支队长李忠义及已退休的陈万友等人,郊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伟明等人及佳西派出所的警察都纷纷到场。
在所谓的“法庭”里,向阳区法院有审判长赵玉斌、陪审员、书记员、法警及合议庭成员共十三人,公诉人为向阳区检察院公诉科的江明川(音),只有六名旁听家属。整个非法庭审前后只进行了半小时的时间,就草草收场了。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三日晚,霍金平去法轮功学员郭静芬家,被佳木斯警察绑架。霍金平的亲人四月五日曾在当地几名法轮功学员的陪同下,去市公安局找寻他的下落,却遭到佳木斯市公安局、前进分局等警察的绑架,帮助霍金平家属法轮功学员李桂芳、王燕欣、徐淑兰,吴启莲和没有修炼的常人家属遭非法关押。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员其中有:省厅的杨波、市局的张宏宇、陈万有、前进分局的国保大队长王连民等。佳木斯市公安人员在勒索了大量钱财五十多天后,才放回了部份法轮功学员。
在王燕欣被非法关押的71天时间里,行动非常不便的哥哥王延绥先后去市公安局10次,前进公安分局1次,看守所3次,市检察院2次,从未有一次得到正面答复,也未被给予任何书面手续,更没有一次被允许见王燕欣。张宏宇和陈万有等警察的不断推诿,甚至还拿手铐吓唬王延绥。五月二十八日市公安局张宏宇和陈万有等谎称很快就放人,可是六月份以来,王延绥连续找到市公安局,却连续遭到推诿、欺骗、不让进院等。
二零一二年四月五日,李桂芳与吴启莲夫妇一同去也是法轮功学员的王青荣家做客。热情的主人准备了丰盛的饭菜招待客人。本是朋友间正常的生活交往,可佳木斯公安局警察却暗地里跟踪、监控。紧接着,十几名警察闯入王青荣的家,当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警察们闯入屋内就吼叫着:不许动!并没有出示任何手续和证件。领头的是几个年岁大的警察,其中有佳木斯公安局反×教(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队的大队长张宏宇,还有前进公安分局国保大队的副队长。十几个二十多岁的小警察闯进屋来就四处乱翻,对着在场的人拍照、录像。随后把翻出来的法轮功书籍、画像、电脑、电话、手机号码本、挂历和写字的小纸条等集中起来拍照、录像,统统抢走。主人和邀请的客人全被警察劫持。当时在屋的人有王青荣、李桂芳、吴启莲、王延欣、徐淑兰、侯德庆(王青荣的丈夫);还有三位没有修炼法轮功的亲友,其中有吴启莲的丈夫。
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晚上,佳木斯市公安局领导伙同安全局、市公安局防范和处理邪教支队、向阳公安分局及所辖的桥南派出所、建设派出所、西林派出所和长安派出所的大批警察,非法闯民宅,共绑架了十五人,其中包括:十一名妇女、一对夫妇、一名八岁女童与一名大学毕业的学生。在张淑华家绑架九人──张淑华(女,约五十岁,佳木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护士)、张淑英(女,四十多岁)、赵娟(女,四十多岁)、崔秀云(女)、孙颖(女,近七十岁)、刘丽杰(女,四十多岁)、项晓波(女,五十多岁)、一位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女学员和张淑华的儿子(男,二十多岁,刚刚大学毕业)。在任淑贤家绑架六人──任淑贤(女,四十多岁)、王英霞(女,五十岁左右)、张利民(男,五十岁左右)和妻子屈玉杰(女,五十岁左右),八岁女童和前来陪同学钢琴的母亲。向阳分局副局长徐佳庆、市公安局防范和处理邪教支队的张宏宇,来帮助认人的陈万友、桥南派出所长刘庆玉、建设派出所所长和桥南派出所的协警等人直接到现场参与迫害。
二零一零年前后,张宏宇作为大股东,与二人合伙在桦南县和佳木斯市福利屯建了两个加气站。二零一二年九月十日,其中的一个合伙人猝死在加气站,其家属不仅抽回二十多万元的股份,还要求赔偿三十余万元,其中大部份由张宏宇承担。可悲的是,被中共无神论毒害甚深的张宏宇,丝毫没有反思自己破财的真正原因是迫害了好人,反而变本加厉的继续迫害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直至自己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