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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成


吴新成,陕西省第四任六一零办公室主任。

简介:
吴新成
(Wu,Xincheng), 男 , 56岁 ,

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610主任。

一九七四年八月加入邪党。一九九八年六月,历任陕西省渭南县组织部长、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书记。二零零九年六月,任陕西省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简称610)主任(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二零一三年二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党组成员。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被聘为陕西省政府参事。

吴新成在陕西省积极推行中共高管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向世人灌输诬陷法轮功的毒素,煽动世人仇恨法轮功;对陕西省法轮功学员进行秘密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抄家、罚款、监视、开除、下岗,洗脑、打毒针精神摧残、酷刑折磨等等。

二零零九年「十一」前,吴新成所在的陕西省610办公室授意西安市610要求各地加大迫害,要求《律师协会》电话通知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不许代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西安610公然群发短信诋毁大法,为迫害造舆论,短短几天,汉中、西安、榆林就绑架了二十多名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九日,邪党中共陕西政法委610在陕西华县召开迫害大法的所谓现场会,邪党陕西地方报刊《渭南日报》八月二十日头版报道了这个消息。

据报道,中共邪党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610主任吴新成讲话,邪党渭南市常委,市政法委书记乔晓陆参会,省610副主任胡平安主持这次邪党会议。会议甚嚣尘上,叫嚣贯彻落实广西经验以及华县经验,妄图在全省机关,社区,学校,村组,家庭推广迫害大法的所谓经验。

吴新成在陕西省另外还长期私设洗脑监狱:西安北郊洗脑班,宝鸡潘家湾林场洗脑班等。随时随地暴力绑架法轮功学员,用监狱般的形式强迫他们放弃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即所谓的“转化”。

二零一一年八月以来,陆续有西安,陕北,宝鸡法轮功学员被绑架事件。

陕西省西安市洗脑班,名曰陕西省法制基地,是陕西省「610办公室」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精神及肉体迫害的黑窝,除非法关押迫害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外,全陕西省各地的法轮功学员也被绑架到这里进行洗脑「转化」。

洗脑班没有司法权,却多次的、大批的、长期的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在这里不经法律审判,就任意把人先关起来进行迫害、定罪。那些拒不「转化」的,就被判刑,如: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学清被判三年刑期,刘宛秋被非法判刑三年,关押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西安市法轮功学员和秋玲,四次被绑架到洗脑班,恶徒们没达到「转化」目的,将她劫持到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劳教所以其不「转化」为由非法延期两个月,到二零一二年八月八日刑期满后,又以不「转化」为由,再将她押回洗脑班「转化」,和秋玲就这样被反复迫害。

吴新成,男,汉族,1955年7月出生,陕西三原人。2009年2月至2013年2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2019年因贪腐被判刑。吴新成在任陕西省“610”办公室主任四年期间,陕西省法轮功学员最少有10人被迫害致死、46人被非法逮捕判刑、49人被非法劳教、77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226人被绑架、74人被非法抄家。部份迫害事实如下:

1、纵容公检法司犯罪,致十人被迫害死亡

在吴新成任“610”办公室主任期间,10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是西安市的吴松岗、马蕴静;宝鸡市的史美玲、杨素琼、魏群环、王玉荣;咸阳市的高寿海;汉中市的郑翠萍、魏欣蓉;铜川市的徐桂芳。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在遭到绑架后被酷刑折磨,摧残致死,有的死因及迫害内幕至今是迷。

◎ 2009年9月10日,宝鸡市医药玻璃厂下岗(失业)职工、渭滨区法轮功学员王玉荣被绑架,关押在宝鸡凌云宾馆进行二十四小时监视,强制洗脑,不许出门。渭滨区公安分局的协警与王玉荣住在同一间房子,王玉荣每天的饭菜由协警打好后送来。不知饭菜里放了什么药物,仅仅五天时间,王玉荣突然出现精神恍惚,不由自主的将头往墙上撞。9月15日,渭滨区公安分局通知王玉荣丈夫将她接回家中。一周后,9月22日王玉荣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五岁。

◎ 2009年10月,宝鸡市渭滨区高家镇巨家村法轮功学员史美玲被非法判刑6年,在陕西省女子监狱被酷刑折磨的奄奄一息时,才于2010年1月让家人接回。回家时,人已瘦的无法辨认,呼吸困难,不能平躺,不能站立,几乎不能进食。3个月后,2010年4月18日含冤离世,年仅四十九岁。

◎ 2011年8月,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法轮功学员吴松岗被绑架到西安市“610”轩平园洗脑班,于9月11日被洗脑班头目李良及其打手迫害致死。洗脑班企图制造自杀假相,对外隐瞒实情,封锁消息。后来“610”给了吴松岗的家人二十八万元封口费,对洗脑班里的其他法轮功学员谎称吴松岗已经“转化”并释放回家。

◎ 2011年1月30日上午9点多钟,宝鸡市金台区老年法轮功学员杨素琼在女儿马丽娜陪同下到宝鸡市开元商场购物,因给商场营业员讲真相,被金陵派出所七、八个警察绑架。母女俩被锁在铁椅子上折磨,被非法抄家,被逼迫写所谓的“三书” 并强迫她们在拘留书上签字。因杨素琼刚做完结肠手术不长时间,身体及精神承受不了如此迫害,病情急剧加重,于2011年3月27日含冤去世。

◎ 2012年5月15日晚11时,原陕西省咸阳市七零四厂药剂师、秦都区法轮功学员高寿海在渭南监狱惨遭摧残近四年后,被酷刑折磨迫害致死,迫害详情至今未明。

◎ 2012年2月16日,铜川市法轮功学员徐桂芳再次被强行绑架到陕西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2年。在劳教所,她坚持自己信仰,抵制“转化”,遭到严重迫害,被折磨的骨瘦如柴、神情恍惚、说话无力、奄奄一息。直到2012年9月14日才放她回家。回家不到20天,2012年10月3日徐桂芳含冤离世。

2、以中共窃政六十周年的”十一”稳定为借口,加大对法轮功的迫害

2009年,在吴新成的操控下,各市区县以保中共窃政六十周年的”十一”稳定为借口,对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全省有3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是迫害二十年来判刑人数最多的一年。例如:宝鸡市“610”、公安局全年绑架了23名法轮功学员,李会成、史美玲、李鹏、汪建文、卢凤荣、李周文、蔡金荣、席芬茹、胡红科、林红军、席拴省等11人被非法判刑;安康市“610”、公安局至少绑架了16名法轮功学员,其中佘程邦、彭霞、谢小芳、谢燕、廖基贵、糜建新、叶翠兰、杨子秀等8人被非法判刑。

3、纵容洗脑班,对法轮功学员酷刑折磨,强逼“转化”

2009年十月一日前,各市公安局纷纷绑架法轮功学员到洗脑班迫害。2009年9月,汉中市“610”秘密设立了洗脑班,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张菁、刘伟、丛学林、陈正贤、陈志贤、郭建珍、卫彩霞,张俊秀、芳芳等人到洗脑班,强制每人需缴自己的1200元和1~2名陪同人的费用,没有人陪的就另缴2400元,即每人被敲诈勒索3600元。

◎ 2009年9月9日,西安市法轮功学员、东风仪表厂职工陈少东被雁塔区公安分局绑架至长安工人疗养院“610”洗脑班迫害。因拒绝转化,陈遭到残酷毒打、腿被打断。

◎ 2009年8月3日下午3点左右,西安市未央区老年法轮功学员李学清被绑架至西安市“610”洗脑班迫害。因为拒绝“转化”,洗脑班头目李良恼羞成怒,在迫害4个月后,于11月13日又将李押回未央区看守所刑事拘押。后被未央区公安分局非法逮捕、判刑。

◎ 2010年3月26日上午,西安市碑林区七个警察闯入西电集团医院退休主任医师、七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晶家中,不顾刘晶八十多岁患重病老伴的处境,毫无人性的将刘晶从五楼架到一楼,出楼后给她蒙上黑头套、强行塞入警车,绑架到洗脑班迫害。

◎ 2010年5月18日,西安市新城区胡家庙老年法轮功学员祁桂芹被绑架到洗脑班。祁桂芹被洗脑班的恶人拳打脚踢,抽嘴巴子,恶人边打边恶语骂人。老人被打得嘴角出血,头晕眼花,四肢无力,全身打冷战。恶人们害怕了,才叫来医生检查,结果血压达到120~230.为了逃避责任,才将祁桂芹放回家中。

◎ 2010年9月1日,西安电容器厂退休职工、法轮功学员马蕴静被绑架到北郊轩平园洗脑班迫害。在高压迫害下,马蕴静老人脸肿、浑身肿,全身无力,吃不下饭,身体在这种情况下,还被洗脑班迫害了4个多月。马蕴静的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很大伤害,迫害致其内脏器官几乎全部衰竭。回家后,在西安市西电职工医院抢救无效,于2012年6月18日含冤离世。

◎ 2011年6月9日,雁塔区法轮功学员何秋玲被劫持到西安市北郊宣平园洗脑班非法关押2个月。9月下旬,何秋玲的母亲到洗脑班看望女儿,一进来就被洗脑班一伙人围住。洗脑班主任李良,凶相毕露,竟然一把揪下老人胸前佩戴的护身符,毫无人性的抬脚将她踢倒在地。老人爬不起来,后被别人拉起,躺在木板上。因为老人血压高,李良等才没有再毒打。

4、以中共“十八大”为借口,加重迫害

2012年,各市区县“610”、公安局以保障中共“十八大”期间形势稳定为借口实施迫害,使法轮功学员10人被非法逮捕、8人被非法劳教、36人被绑架、33人被非法关押洗脑班。

西安市公安局将绑架的10名法轮功学员中的5人非法判刑、4人非法劳教;汉中市“610”、公安局指挥汉台区“610”、公安局,在2012年10月24日一天就绑架了文丽芳、陈志贤、卫彩霞、金彩华、瞿音春、张某、刘莲英等7名法轮功学员,再加上从外地绑架来的和秋玲(西安市)、王利亚(咸阳市)和宝鸡凤翔县的一名法轮功学员共10人,被劫持到铺镇皂树村洗脑班迫害。

2012年6月12日,咸阳市礼泉县法轮功学员冯建英、赵亚、董亚三人去乾县杨洪镇讲真相被三名中学生举报,被杨洪派出所警察绑架。警察把她们三人分别关在房间审问,对她们拳打脚踢,打耳光,揪头发,恐吓、谩骂、用电棍毒打。而且口出狂言:“对你们法轮功不讲法律,打死你跟死一只鸡一样,随便安上一个罪名就完事了。”

5、操控舆论,诋毁大法,挑动仇恨

2009年,陕西“610”以“六十大庆”为借口,在全省各市区县开展“无邪教社区”活动。于是,从城市到农村,街道、社区、校园到处出现诋毁、诬蔑法轮功的展板、标语,毒害民众、学生。

2009年,陕西省“610”、西安市“610”向律师协会发出诬陷法轮功的宣传,要求律师协会通知所有的律师事务所,不许代理涉及法轮功的案件。

2009年9月12日,受“610”的指使,西安市10001号信息台连续向全市的手机群发了两则诋毁、诬蔑法轮功的短信。这是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 “610”第二次利用发送短信明目张胆的挑动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

2010年,由陕西省“610”、陕西省教育工委组织编写了多本诋毁法轮功、毒害世人特别是毒害青少年的书籍。其中由三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反邪教教育读本》,由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了另外六本诋毁法轮功的读物。

2011年8月19日,陕西政法委、“610”在陕西华县召开迫害法轮功的“现场会”。政法委副书记,省“610”主任吴新成讲话,叫嚣要“贯彻落实广西经验以及华县经验”,要在全省机关、社区、学校、村组、家庭推广迫害法轮功的所谓经验。会后,西安及全省各地发生了大面积的绑架法轮功学员事件。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吴新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调查。 经查,吴新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新成在陕西省积极推行中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政策,向世人灌输诬陷法轮功的毒素,煽动世人仇恨法轮功;对陕西省法轮功学员进行秘密非法判刑、劳教、拘留、抄家、罚款、监视、开除、失业,洗脑、打毒针精神摧残、酷刑折磨等等。 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七日,经陕西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陕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新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立案审查;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二零一九年三月,商洛市检察院依法对吴新成以涉嫌受贿罪向商洛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二零一九年八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目前在参事一职落马的官员,全国仅四人。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陕西三原人新兴镇五爱村,妻子名叫王梨花。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煽动对大法弟子的仇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陕西省五任“610”办公室主任迫害法轮功的罪恶记录
陕西省法轮功学员二十年遭受中共迫害综述%EF%BC%881%EF%BC%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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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10/10/11)

所在单位:

陕西华县610政法委陕西华县610政法委
地址:陕西华县610政法委
电话:913-4711266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0年11月6日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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