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实事报道


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万军

简介:
万军
(Wan,Jun), 男 , 四十多岁 ,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即湖北省洗脑班)医务室负责人。有个女护士叫小红,二十多岁。两人均是对绝食抵制迫害的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和秘密在法轮功学员食物中投毒、打不知名的黄色针剂的凶手。

该所原叫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成立于二零零二年元月。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是湖北省“六一零”办公室(江泽民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专门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对全省各地坚持信仰“真、善、忍”的法轮功学员实施非法关押,强制“转化”和精神洗脑的一座现代化法西斯集中营。它名义上打着“法制教育”的幌子,实际上干的却是无法无天,扼杀人的灵魂的暴行。

法轮功学员身体不舒服,万军医生就给开药打针,打的什么针从来不说。法轮功学员如果拒绝打针,就会有几个警察强行按住法轮功学员打针,很多法轮功学员打完针,身体更难受,要求外出看病,也没人理会。法轮功学员张苏是个网球教练,体格健壮,进来后几天,血压高到二百,也不让外出看病。

对于坚定的学员,警察不让他们吃饭,对外说他绝食,然后就给学员灌食,由于大量灌食,胃里装不下,就从嘴里喷出来,警察就把喷出来的饭抹在学员的脸上。灌食一般万军和女护士小洪动手,其他警察助阵、谩骂,学员不转化就天天灌,学员张伟杰、张苏最后被灌的都不能动了。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六日,崔海女士从广州乘长途公共交通车去云南昆明,第三天中午即将到达前,在石林遭武汉市国安人员两男一女绑架,劫持回到武汉江汉区二道棚“法教班”非法关押迫害。十月二十三日,崔海开始绝水绝食反迫害。当天下午被劫持到“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洗脑班)。

崔海女士说:“湖北省洗脑班在七十天对我残酷的迫害中,我被折磨得皮包骨,下巴骨几次险些掉下来,血压高达200多,头发由原来的花白变成几乎全白,记忆力减退,全身经常发抖……

“我绝食的第七天,他们把我手脚绑在椅子上给我打针,第八天开始灌食,把我五花大绑,由邓群(湖北省“法教班”一队副队长)指挥,让一名保安把我头按住,当时来了一屋子警察,其中有:一队队长江黎丽、二队队长何伟及龚健、邓群、胡高伟、姓余等十几名警察,……紧接着对我灌食,由医生万军指挥,一个叫小红的护士灌,一根很粗的橡皮管子一米多长。我说你们是在对我用刑,邓群说:你以为是医院,这里就是用刑。……”

二零一四年一月六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无视律师强有力的无罪辩护,更无视法轮功学员无辜被迫害的事实,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莫须有的罪名,非法枉判崔海五年、沈学武四年、赵虎四年、陈岗三年。一月十日,崔海依法向武汉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日前,崔海的辩护律师,从法律的角度,对参与此案的武汉市公检法司迫害者提出控告。控告武汉市法官罗鸿飞、谢春,检察官徐克波,警察王燕、蔡恒、刘华、吴志国,司法江黎丽、邓群、胡高伟、何伟、万军、屈升47人以上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犯罪。控告书已递交检察院及相关部门。

有一次,万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后,他的腿立即就瘸了。如不知悔改,更大的报应还在后面等着这些助纣为虐的邪恶之徒。

恶报结果:
其他恶报

恶报描述:
有一次,万军对法轮功学员进行野蛮灌食后,他的腿立即就瘸了。如不知悔改,更大的报应还在后面等着这些助纣为虐的邪恶之徒。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注射不明毒针摧残性灌食洗脑/送洗脑班逼迫放弃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遭洗脑班折磨 杂志编辑控告首恶江泽民
湖北咸宁市何桂红被迫流离失所四年多
湖北省洗脑班的迫害手段及作恶者
被迫害命危的老太遭诬判 律师控告武汉公检法犯罪
武汉老太被劫持一年多 再次控告参与迫害者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黑幕及恶人名单
湖北省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员遭恶报实录
一名“陪教”揭露的湖北省“法制教育所”内幕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恶人名单
大陆各地迫害机构恶人录(7/31/11)

所在单位:

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庙山汤逊湖洗脑班(湖北省法制教育所/湖北省洗脑班/武汉板桥洗脑班/洪山区马湖村特二号)
法定代表人:周水庆
地址:武昌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联系电话:027-87234314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武汉洪山区马湖村特2号)
邮编:430064
电话:027─87924873
乘车路线: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就是共产邪党专门用来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基地。湖北省洗脑班已由汤逊湖迁到了武汉市洪山区马湖村,在臭名昭著的湖北省女子劳教所边,只一墙之隔。在武汉市洪山区板桥小区的东边,马湖新村的南边。乘901或905或306或587路车在板桥下,沿板桥中学南边的一条新修的大路向东走 50米左右,再向南拐就是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和湖北省法制教育中心(即湖北省洗脑班)。

“湖北省法制教育所”部份迫害法轮功学员的责任人名单如下:
张幸福,现任湖北省劳教局副局长
所长周某某
副所长:张修明、刘琼(女)
一中队:
江黎莉(女,队长)副科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打人最多,且凶狠毒辣
何伟(队长)打人凶手
胡某某
二中队:
刘成(队长)
徐某某(女,副队长),
彭刚,倩倩(女),江某(女),李某(专职打手)
江成方,
刘勇军,
周水庆,
张某某,
龚健, 大队长,具体负责“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
毕慧琼,女,副队长
俞某, 科长
田明、毕慧琼、毕鹤梅、刘群、邓××(男,微胖,30岁左右,1.80米)、胡建国(男,队长,1.72米左右);徐红(女,脸上有很多痣)、王丽华(女,20多岁,1.52米左右),刘贫,彭某,江某,谢胜艳、柯昌芬等。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5年6月21日 23:10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18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