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李英灿、杨雄、张定二、何克孝等人未出示任何手续与证件,绑架了刘女士到看守所关押了二十天,敲诈现金二千三百元。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六日,何国熬与同修张直林、小方等人进京上访,十月一日回家后,十月二日通城县公安局李英灿、李文祥、何克孝等将他绑架到国保大队,非法审讯,把他依法上访说成“扰乱社会秩序”。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早晨五点,华桃凤就与汪信清、杜崇武、罗兰芬等十一人,在隽水镇隽水河堤集体炼法轮功,被县国保大队长潘少明、何克孝、李英灿、张定二等恶警绑架并非法关押在县第一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被非法送沙洋劳教所劳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五月份,通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英灿、杨雄、张定二、何克孝等人强行闯入刘女士的家中,非法抄家抢走财物(收录机一台,价值九百元)及大法书。还绑架刘女士到通城县看守所关押了三十天,敲诈现金五千四百五十元。
二零零一年十月,通城国保大队的李英灿、杨雄、张定二和吴姓警察等人,强行径直闯入她的家,将刘女士绑架,将刘女士在通城看守所非法关押了二十九天,被直接敲诈现金五千四百三十五元,家人为此事走后门拉关系三千元。未修炼的兄弟姐妹也为此遭到绑架,关押与敲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