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侠,男,一九六三年四月出生,黑龙江尚志人,一九九九年六月,调任尚志市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二零零二年九月,调任哈尔滨市方正县法院邪党组书记、院长,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调任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邪党组书记、院长(接任纪永福院长职务,纪永福迫害法轮功受到恶报,被撤销院长职务),二零一一年九月,调任双城区检察院邪党组书记、检察长,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后,任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代检察长、检察长。
自1999年7月以来,黑龙江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致死。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本组织从即日起对下述迫害案立案追查。
涉案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黑龙江省省委书记王宪魁;黑龙江省副省长、政法委副书记兼公安厅厅长孙永波,黑龙江省公安厅技术处处长王可立,刑侦总队总队长安庆华;哈尔滨市政法委书记王小溪;哈尔滨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锐忱;依兰县政法委书记杨旭;依兰县公安局局长王庆丰,副局长李柏河,国保大队队长张英铎等;牡丹江市政法委书记王育伟,政法委副书记赵珉,“610”副主任李高阳;牡丹江市副市长兼公安局长闫子忠,国保支队政委杨丹蓓;双城市政法委书记郭玉志;双城市公安局局长王俊岭,国保大队大队长肖继田,副队长王玉彪等;双城市检察院检察长韩凤华(原任)、王景侠(现任);双城市法院院长史山泰。
王景侠任方正县法院院长与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院长的犯罪事实
自二零零二年九月到二零一一年八月,王景侠被任方正县法院院长与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院长职务,继续追随江泽民邪恶集团迫害法轮功,在其任职法院院长九年时间里,至少有数十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致使他们本人和家庭遭受巨大痛苦和损失,有的被迫害致死,有的家人在思念亲人中离世,有的家人离散。这些罪恶,王景侠作为院长负有直接责任。
哈尔滨气化厂法轮功学员王志革二零零五年三月二十七日在回方正县父母家的途中,因身上带有《九评》,被方正县国保大队绑架,受到酷刑折磨,右眼睛失明,半身不好使,王志革以绝食进行抗争,身体非常虚弱,一直昏迷在床上,生命处于垂危状态。但方正县法院还是非法秘密判刑三年。二零零五年六月二十二日,王志革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
双城市五家镇民安村五十四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兰英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讲真相时,被警察绑架、非法抄家,五家镇四百多人签名要求无罪释放李兰英回家,但公、检、法、610邪恶组织沆瀣一气,对李兰英进行陷害,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二日秘密开庭,二十分钟收场,诬判李兰英四年。
王景侠任双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期间的犯罪事实
二零一一年九月,王景侠调入双城市检察院任检察长,五年后,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调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任检察长,直至二零一八年六月落马被查。王调入检察系统后,对法轮功迫害的犯罪行为并没有收敛,在其任职检察长期间,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批捕、非法公诉的人数剧增,被法院非法判刑的人数也大量增多。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田晓平和另外五十位法轮功学员在双城市城建局一栋家属楼里听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秦月明的妻女讲述法律申诉的艰难经历,被一百多警察冲进屋子绑架关押。期间被绑架的五十三位法轮功学员受到刑讯逼供,酷刑折磨。双城市检察院将其中的田晓平、岳宝庆、骆艳杰、康昌江、葛欣、姜小燕六名法轮功学员非法批捕,并构陷到双城法院。田晓平被诬判十四年、康昌江被诬判十四年、姜小燕被诬判十四年、岳宝庆被诬判十四年、骆艳杰被诬判十三年、葛欣被诬判十一年。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哈尔滨市双城区法轮功学员刘利,因控告江泽民,被双城区民主派出所绑架。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被双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构陷到双城区法院,同年十一月十九日,双城法院被秘密开庭,刘利被冤判五年,被劫持到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迫害。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十点,哈尔滨市双城区东北隅法轮功学员王文娟控告江泽民,被哈尔滨市双城区东风派出所警察从家中绑架。后被双城检察院非法批捕构陷到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双城法院不通知家属,非法剥夺王文娟和家属聘请律师的权利,对王文娟秘密庭审,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依兰县法轮功学员闫继国在双城经营的个体商店中被警察绑架。双城公安局将店铺内所有出售与维修的电脑、打印机、墨水、纸张、光盘、优盘等物品洗劫一空。将闫继国经营的所有现金、银行卡、存折抢去。二零一六年八月被双城检察院非法批捕构陷到法院。二零一七年五月份被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罚金二万元。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法轮功学员赵海军因控告江泽民被警察绑架。村里四百多人签名要求放人,公安机关还是拒绝放人。双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后构陷到法院。赵海军被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被劫持到呼兰监狱迫害。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九点左右,双城区公安局警察跨管辖区闯到法轮功学员王宏滨家中将王宏滨绑架,同时将家中法轮功书籍、大法师父法像及电脑等物品抢走。双城区检察院对其非法批捕,构陷到法院。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哈尔滨市双城区法院非法庭审王宏滨,十月十三日诬判九年,勒索五千元。
二零一六年,双城区兰陵镇法轮功学员刘艳一被警察绑架,后被双城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构陷到法院,并欺骗她说,态度好,从轻量刑,不用聘请律师,却被法院重判七年冤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