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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志刚


尹志刚

简介:
尹志刚
(Yǐn,Zhì Gāng), 男 , 年龄未知 ,

汉族,一九七二年生,黑龙江省依安县人。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历任伊春市公安局西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法制科科长、副局长;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历任:伊春市公安局金山屯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伊春市公安局友好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警长,伊春市公安局乌翠分局邪党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四级高级警长;二零二一年十二月至今,历任伊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尹志刚长期在伊春公安系统任要职,对当地迫害法轮功负有领导责任。

二零二四年三月,伊春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尹志刚因在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等问题,受到体制内记大过处分;官方公报还称:尹志刚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

二零一三年九月九日下午五点多钟,王新春和五营区法轮功学员谭凤江骑车到朝阳小区四号楼一单元租房处,在楼下被蹲坑的金山屯区公安「610」警察秦汉东、大昆仑派出所警察杨大伟、司机吕红旗绑架。王新春走脱后,谭凤江被绑架后,先被劫持到伊春区朝阳派出所,后又被五营区「610」劫持到上甘岭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九月二十二日,又以所谓「非法传播」为由将他转押到五营看守所。谭凤江当天开始绝食抵制,拒绝打注射液。九月二十九日,谭凤江家属前去政法委要人,九月三十日五营「610」以「取保候审」的名义释放了谭凤江。
金山屯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马永刚指使手下「610」警察及其巡警抓人,指使刑警酷刑逼供,在金山屯公安分局还成立了一个所谓项目组,四处搜查王新春,项目组成员有:尹志刚、马永刚、张伟、王铁立、陶绪伟、杨长山、郭辉、王波(13895938823)翟超(13945883797)等。

恶报结果:
官司缠身

恶报描述:
二零二四年三月,伊春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尹志刚因在私人会所接受宴请等问题,受到体制内记大过处分;官方公报还称:尹志刚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功-伊春市公安局副局长尹志刚遭恶报
吊铐、火烧、烟头烫……

所在单位:

金山屯公安分局金山屯公安分局
伊春市电话区号:0458
金山屯公安分局电话号码
书记张玉宝13904589002
局长尹志刚13624585000
副局长马永刚13704855556
六一零主任秦汉东13766730827
伊春市公安局伊春市公安局
地址:伊春市
李卫东,伊春市公安局局长(由佳木斯调来),办公电话 0458_3620763,主要责任人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5月11日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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