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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华

简介:
李国华
(Li,Guohua), 性别待查 , 年龄未知 ,

原易县司法局人员。

他曾在「十六大」期间在洗脑班和610一起参与迫害大法、诽谤师父,威逼大法弟子写「保证书」。

二零零三年冬天的一天,张金凤正在家洗衣服,两个人来到她家,其中一个是米林,另一个不认识,他们进门就让她收拾东西,抱被子跟他们走,她不配合,就被硬拉到了车上。和她一起被绑架的还有本村的另一名法轮功学员,直接把她俩绑架到塘湖镇派出所,所长米林把她和另一名学员各铐在一张桌子腿上,就走了。

米林喝酒回来使劲打了张金凤她们俩耳光。第二天直接把她俩绑架到易县公安局附近的一个驾校。在那里“六一零”的邪党人员们天天逼着让她们看诽谤师父的电视,一个叫李国华(已遭恶报双目失明)的和一个姓靳的轮班看着她们。他们给她们念诽谤师父的书。因为她不配合,那里的十八个人轮班监视她,当时她披着棉袄被拽下,还有人拿着木棒比划着要打她,有一个人还把她拉到外面挨冻。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她被放回了家。

恶报结果:
患病

恶报描述:
李国华现已遭报,双眼做了手术。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践踏信仰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普通农村妇女张金凤的遭遇
河北省保定市易县现世现报

所在单位:

易县司法局易县司法局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5年1月1日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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