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实事报道 > 恶人恶报 > 恶报名单
张永义
简介: 张永义(Zhang,Yongyi),
男 ,
年龄未知 ,
抚顺市清原法院庭长。抚顺市清原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喻秀文、刘俊杰、谭希宏、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副院长林克俊在逃。 庭长喻秀文、刘俊杰等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 七十一岁的老太太郑洪英被秘密判刑四年,庭长喻秀文、刘俊杰等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直接责任人。 当时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高维等(注﹕抚顺市清原县法院有十一名法官被调查,其中这三名副院长全部涉案)、庭长喻秀文、办案人员刘俊杰对郑洪英的诬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郑洪英被非法庭审以后,亲属们了解到,清原检察院的公诉人李静在法庭所提供「证词」是公安警察先写好的假「证词」,警察恶告者李国华照抄下来作为「证据」来陷害郑洪英,并不是他本人所愿,当时李国华并不知道写这些是干甚么用的?因此郑洪英的亲属及法轮功学员去清原法院反映真实情况,找到法官刘俊杰等人,结果法院不但不听,反而叫来县国保和腰站派出所的警察绑架了反映真实情况的三名法轮功学员王南方、关艳、陈淑华,陈淑华被非法拘留十五天;王南方、关艳被非法劳教。
恶报结果: 其他恶报
恶报描述: 抚顺市清原法院副院长张永义、王维先及各法庭庭长:谭希宏、喻秀文、刘俊杰、高维、赵居昆、尤宏伟、刘相军等十多人被带走调查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
包庇罪行;
迫害亲属;
违反庭审程序;
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抚顺市清原县法院11名法官遭恶报被审查
所在单位:
清原县法院
清原县法院: 院长孙树魁18641389525、02457719525 清原县法院副科以上电话 区号:024 邮编:113300 姓名 办公室 住宅 手机 菜勇 院长 53023558 57480369 13842382345 林克俊 副院长 53023871 53027277 13504231042 王维先 副院长 53022637 53024608 15841345658 郎义堂 纪检组长53039404 53035877 13941302181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9月2日 0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