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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纪

简介:
王小纪
(Wang,Xiaoji), 男 , 50岁左右 ,

焦作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第一任副局长。

一九九八年七月公安部一局下发公政[1998]第555号《关于对法轮功开展调查的通知》后,他积极参与执行,对焦作地区的大法学员集体洪法炼功等活动进行干扰和破坏。

如孟县体委邀请法轮功学员参加的功法表演活动,他干扰和阻止法轮功学员的功法表演,使其不能正常进行;对1999年正月初一法轮功学员在焦作市东方红广场进行的数千人的炼功活动进行冲散、阻止,并非法审讯、关押部份法轮功学员,枉法“追究责任”。

王小纪,原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抓“国保”工作。他在一九九九年全面迫害开始以前就多次骚扰法轮功学员正常炼功交流活动,并非法审讯、关押部份法轮功学员,枉法“追究责任”。面对法轮功学员的劝善,王小纪置若罔闻,继续参与《焦作日报》对法轮功的抹黑。

恶报结果:
死亡(暴死、猝死)

恶报描述:
一九九九年三月的一天,一向注意饮食卫生(连喝水的温度、时间都严格掌握)和身体保健的王小纪在跑操时突然倒在马路上,被出租车司机送往医院,后即暴死身亡。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关押非法审讯骚扰诽谤/造谣、污蔑/栽赃、罗列罪名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恶报天惩看河南(中)河南省因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案例概述
大兴安岭地区及河南迫害大法的公安遭恶报的实例

所在单位:

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358号 邮编454000
电话:0391-2281000
总机:0391-3933008,0391-3933009;
办公室:0391-3934376;刑警队:0391-3933026
局长:孟刚 0391-3919816  13523350000
副局长:张伟 0391-3933008转20325办、转20328家
焦作公安局国保大队邪教科科长
王铁星 13603892233; 0391-3933008转20631
副科长 张本忠 1393916694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4年12月10日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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