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庆国在任司法局局长和政法委书记期间,积极执行江氏邪恶集团对法轮功的迫害政策。泯灭良知,善恶不分,黑白颠倒,违法违宪,一意孤行,利用手中权力伙同滕州市公安、检察院多次对法轮功弟子实施绑架迫害,多人无辜被冤判,失去工作。例如:二零零九年六月十一日下午,山东滕州大法弟子闫燕与同修一起讲真相,遭到不明真相的群众举报,被“六一零”(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绑架到滕州市看守所,闫燕于二零一零年四月被非法判刑八年,现被济南女子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肖成德于二零一零年六月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山东省滕州市无所屯监狱非法关押迫害;
二零零九年,刘思静已被送到济南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十月十二日,山东滕州市“六一零”强行将大法弟子张泽运绑架到洗脑班;
二零一一年九月一日,大法弟子魏跃玲、陈霞、刘庆龙三位在山东省枣庄滕州市官桥附近散发大法真相传单时,被滕州官桥派出所绑架,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诬判三年,十一月转到济南监狱。
二零一一年九月九日,大法弟子张金玲在单位被滕州公安局国保大队王琦(指导员)、刘(某)、王飞、张猛等十多人及山亭区国保大队联合绑架,于二零一二年十月十八日被诬判一年两个月;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