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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光进

简介:
刘光进
(Liu,Guangjin), 男 , 年龄未知 ,

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长。

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五年二月,任广东省湛江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委副书记;二零零五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任广东省茂名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刘先进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事实如下。

(1)青壮年知识分子梁锦春被两次诬判

梁锦春,男,生于一九七三年,大学本科毕业。二零零一年,因到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在二零零一年八月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四年,被茂石化“610”剥夺工职,此时他才新婚一个多月。期满释放后才一年多,二零零六年二月的一天半夜,一伙歹徒闯到他家非法抄走个人资料及物品,拳打脚踢,将其劫持至茂名第一看守所,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被茂南区法院秘密开庭(与卢洪飞同一冤案),非法判刑七年。上诉后,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冤判,他被送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得常常肝区痛、乏力、头晕、恶心等,身体状况很差。由于连续的遭迫害,他妻子承受不住精神上的不断打击,被迫与他离了婚,造成又一个家庭的破裂。

二零一二年刑期满回家后,为了生活,他四处找工作,由于身体在监狱被迫害得很严重,害怕再遭绑架,造成身体、心理压力很大,在他唯一的儿子出生前的第七天,因肝硬化离开人世,年仅四十一岁。

(2)邓少松,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十月被茂名市610绑架后,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被关押在阳江监狱迫害。

(3)朱石雄: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因粘贴法轮功宣传标语,被警察非法抓捕,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关押在阳江监狱迫害。

(4)李凤娣,女,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六年八月收藏真相资料,被茂名市610绑架,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十年,送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

(5)卢洪飞,女,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茂名市610等单位绑架后,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十五年,送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卢洪飞是茂名市中共610迫害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刑期最长的法轮功学员。

(6)张伟容,女,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茂名市610绑架后,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六年。

(7)潘名胜,男,茂名电白区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茂名市“610”动用了茂南区公安局、茂西区公安局和河西派出所,共八辆警车包围了真相资料点,他们破门而入,用暴力捆绑潘明胜。潘名胜被绑架后,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非法判刑八年,被送到广东省阳江监狱迫害,遭冤狱折磨致残,身体弯曲,回到家中倍感凄凉,大姐潘凤英(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离世,九十六岁的老母亲因潘明胜被迫害坐牢悲愤离世。

(8)贺敬,女,茂名法轮功学员,二零零五年被茂名市610绑架后,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被茂南区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9)陈小霞,女,二零零五年九月十五日晚七至八点在茂名市下岗(失业)街发真相资料时被邪恶绑架,被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后,被法院非法判刑四年,送广东省女子监狱迫害致精神失常。

(10)李光武,男,高州法轮功学员,一九六二年出生,高州市公路局潭头道班班长,在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被信宜市“610”(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伙同高州市国保绑架到信宜市看守所迫害,同年十月七日,被信宜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后,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九年。在这期间李光武不断上诉,但有理无处说,茂名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送去广东省阳江市监狱迫害。

(11)陆安武,男,信宜市法轮功学员。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信宜市水口镇小学教师陆安武在下课准备返家时,被警察绑架,同时被绑架的还有高州法轮功学员李光武。陆安武遭到信宜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后,在信宜市法院开庭过程中,所有法官、书记员全都不敢公开表明身份及姓名。同年十月七日,陆安武被信宜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李光武被非法判刑九年。

(12)韦金刚,男,二零零九年九月张贴真相资料被绑架,被茂南区检察院起诉后,被非法判刑五年。

(13)成丽,女,二零零九年九月被茂名610绑架后,被茂南区检察院起诉,被非法判刑十一年。

恶报结果:
死亡(自杀)

恶报描述:
刘光进,茂名市检察院长,身患绝症,痛苦难忍,精神焦虑,于二零一一年二月五日凌时在湛江市赤坎区中心一路跳楼自杀身亡。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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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茂名市检察院茂名市检察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0年7月21日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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