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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峰
简介: 李士峰(Li,Shifeng),
男 ,
六十多岁 ,
黑龙江省鹤岗市东山区法院院长,朝鲜族人。任职期间非法判刑迫害法轮功学员。
恶报结果: 死亡(脑溢血)
恶报描述: 二零零四年李士峰因脑出血死亡。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None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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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岗市不法官员的恶行和恶报(二)
黑龙江鹤岗市不法官员的恶行和恶报
所在单位:
鹤岗市东山区法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5年1月30日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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