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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
简介: 王涛(Wang,Tao),
男 ,
32岁 ,
顺义检察院起诉处处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起诉多名法轮大法弟子。二零零三年王涛曾作为公诉人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
恶报结果: 死亡(车祸)
恶报描述: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王涛酒后驾车,在北京京承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王涛驾车撞上隔离带后,又连撞三根铁桩,其中一根铁桩飞起,破窗插入王涛左眼部,王涛当场死亡,死状甚惨。尸体无法整容,其左眼部只得用花遮挡。王涛迫害大法弟子,不但害了自己,并殃及父母妻儿,使他们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
非法起诉;
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中共检察院人员遭恶报
北京顺义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恶报实例
所在单位:
顺义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顺义区检察院 邮编101300 检察院总机:(010)59556600 公诉一科电话:010-59556692 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检察官是 公诉一处:王鹏磊检察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电话:010-55956689 检察长:张豫 副检察长:孙宏伟、李存海、张宝来、高祥阳、高劲松 检察委员会委员:刘军、田国凤、张福荣、马荣耀 检察员:程传华、景宝峰、宋鹏、王冰、张艳凤、郑玉彬、叶红、贾竞、马驰、耿辉辉、任巍巍 政治处:于建波主任 民行处:林春艳处长 侦查监督处:程传华、张文影副处长 公诉一处:王鹏磊副处长、韩非副处长、王凤 公诉二处:刘静、于浩副处长 控申处:刘芳副处长、魏星、 职务犯罪预防处:郭航、 反贪侦查一处:戴丽娜 技术处:胡晋秋处长 政治处组宣科:刘天奇副科长 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郑玉彬 检察官:胡晋秋、杨立平、刘天奇等 检查等业务人员:李亚楠、黄勤怡、胡帅、公志玮、杨晶晶、田培沣、熊一超、高畅、屈芳、管云龙、夏林程、闫昭宇、程伶、张静静 康云、孟庆辉、范慧婵、刘娟、杨金玲、吴伟童、王以男、曹璐、杨胜富 皮婉玉、梁建军、李丹、付煜涵、陈金虎(侦查岗) 耿梦婷、齐田天、苏飞、陈美辰、龙冰沁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6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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