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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涛

简介:
王涛
(Wang,Tao), 男 , 32岁 ,

顺义检察院起诉处处长,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起诉多名法轮大法弟子。

二零零三年王涛曾作为公诉人陷害四名法轮功学员。

恶报结果:
死亡(车祸)

恶报描述:
二零零四年六月二十三日,王涛酒后驾车,在北京京承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王涛驾车撞上隔离带后,又连撞三根铁桩,其中一根铁桩飞起,破窗插入王涛左眼部,王涛当场死亡,死状甚惨。尸体无法整容,其左眼部只得用花遮挡。王涛迫害大法弟子,不但害了自己,并殃及父母妻儿,使他们饱尝失去亲人的痛苦。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起诉伪造证据将大法弟子劳教、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迫害法轮功-中共检察院人员遭恶报
北京顺义地区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公检法人员恶报实例

所在单位:

顺义区检察院顺义区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9号顺义区检察院 邮编101300
检察院总机:(010)59556600
公诉一科电话:010-59556692
负责孙福义案件的检察官是
公诉一处:王鹏磊检察官(负责多起法轮功案件)电话:010-55956689
检察长:张豫
副检察长:孙宏伟、李存海、张宝来、高祥阳、高劲松
检察委员会委员:刘军、田国凤、张福荣、马荣耀
检察员:程传华、景宝峰、宋鹏、王冰、张艳凤、郑玉彬、叶红、贾竞、马驰、耿辉辉、任巍巍
政治处:于建波主任
民行处:林春艳处长
侦查监督处:程传华、张文影副处长
公诉一处:王鹏磊副处长、韩非副处长、王凤
公诉二处:刘静、于浩副处长
控申处:刘芳副处长、魏星、
职务犯罪预防处:郭航、
反贪侦查一处:戴丽娜
技术处:胡晋秋处长
政治处组宣科:刘天奇副科长
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郑玉彬
检察官:胡晋秋、杨立平、刘天奇等
检查等业务人员:李亚楠、黄勤怡、胡帅、公志玮、杨晶晶、田培沣、熊一超、高畅、屈芳、管云龙、夏林程、闫昭宇、程伶、张静静
康云、孟庆辉、范慧婵、刘娟、杨金玲、吴伟童、王以男、曹璐、杨胜富
皮婉玉、梁建军、李丹、付煜涵、陈金虎(侦查岗)
耿梦婷、齐田天、苏飞、陈美辰、龙冰沁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7年3月6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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