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以来,辽河油田分公司茨榆坨采油厂党委副书记卢敏等人就积极、主动参与其中,伙同江昌平、王世民、马力、胡桂林、闫海等人,勾结罪恶的辽河油田610办公室,指使公安科长徐庆国、公安科书记张辉、厂组织部长于文、公安科警察蔡建华、保安大队长韩绍利、街道办王殿基等人迫害茨采矿区的法轮功学员。致使地方不大、人数不多、法轮功学员只有百余人的茨采矿区,就有20人次(其中一人3次,一人2次)被非法拘留、9人次(其中一人2次)被非法劳教、6人被暴力绑架至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1人被暴力绑架至盘锦市洗脑班,3人被非法开除公职(其中2人被迫流离失所)。对此,茨采厂党委副书记卢敏应负主要、全面、直接的历史责任。
胡桂林:原任茨榆坨采油厂厂长,在任其间,伙同书记马力、闫海、副书记卢敏污蔑大法、疯狂迫害大法弟子,造成多名大法弟子被劳教、开除公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