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6月,刘明伟无理取闹,撞入70岁的母亲家,抢过炼功带、收录机当场砸烂。不久暴病一场,住院月余、医药费6000多元。可他不知醒悟,又在2003年7月,砸开亲戚(大法弟子)家门,将母亲眼睛打青肿、头发抓脱许多,砸碎收录机。做儿子的不准母亲修真、善、忍,炼法轮功,得了现世报应:暴病复发,住院几十天、医药费又花几千元。有大法弟子多次告诉他法轮大法好,善恶必报的因果关系。可他受江氏流氓集团的谎言毒害太深,毫无人性善念,更变本加厉,于2003年10月,拿竹板凶狠地冲入母亲家内,打烂电视机,抢走大法书《转法轮》,在外焚烧,并谩骂大法师父。
刘明伟受江氏谎言蒙蔽,敌视大法,表现邪恶,三番五次诽谤大法和师父,打骂修炼大法的母亲,天理不容,终受严惩。暴病再次复发,住院数日无效,前后花去医药费一万五千多元。2003年12月19日上吊自尽,刘明伟的暴死应验了“善恶有报”的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