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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绍政


王绍政

简介:
王绍政
(Wang,Shaozheng), 男 , 55岁 ,

原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等职务。

自从二零零七年,王绍政担任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抓迫害法轮功以来,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抄家、绑架、关押、非法劳教、判重刑及勒索巨款。如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眼睛近乎失明也不放人,非要勒索学员家属数万元才肯罢手。

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在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王绍政担任焦作市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期间,据不完全统计,仅焦作市区(不包括六市县)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刘富珍、李雪梅、张百川、刘素贞、张凤清、薛如君、高芳、边博、冯秀梅等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黄淑敏、孙燕萍、王小青、王敏、还有和某、梁某等人。

恶报结果:
失去职位, 降职

恶报描述:
二零一四年十月九日,王绍政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调查,这是继焦作市原公安局局长孟刚(落马前任新乡市公安局局长)之后的又一迫害法轮功而遭恶报者。 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于二零一四年十月被调查,查出违规收受购物卡超百万元,于二零一五年九月十六日,被当局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迫害类型:
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唆使、鼓励、纵容其它人迫害、折磨大法弟子勒索钱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中共河南人员遭恶报
130名中共公安局长遭恶报(2)

所在单位:

焦作市公安局焦作市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358号 邮编454000
电话:0391-2281000
总机:0391-3933008,0391-3933009;
办公室:0391-3934376;刑警队:0391-3933026
局长:孟刚 0391-3919816  13523350000
副局长:张伟 0391-3933008转20325办、转20328家
焦作公安局国保大队邪教科科长
王铁星 13603892233; 0391-3933008转20631
副科长 张本忠 13939166940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0年3月18日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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