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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华


刘庆华

简介:
刘庆华
(Liu,Qinghua), 男 , 年龄未知 ,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刑庭庭长。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对两位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非法庭审。过程中,刑庭庭长刘庆华粗暴阻止辩护律师的正常辩护以及当事法轮功学员的陈述,甚至将他们赶下法庭。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十点多,法院前突然来了很多警察分成几伙,把守法院大门。当事人于桂敏、杨秀花的亲友前来参加庭审,都被要求登记身份证,并被一一录像,还发给两张准许进场的纸片儿。之后,被安检排查,一个一个的被探测仪扫描,并被严密搜身。法庭中容纳大约五十人,警察却占了半数。据说,富拉尔基区每个派出所都派来三个警察。当事人家属和亲友都被要求坐在旁听席的中间部位,周围一圈坐满了警察。

十点三十分,开始非法庭审。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的辩护律师是:王磊和刘律师。案件的审判长是该院刑庭庭长刘庆华,陪审员是王龙怀、洪涛(女);公诉人是李建军、张维维。

庭审时,王律师要求法庭给两位当事人法轮功学员卸掉刑具。刘庆华却狡辩说:“卸掉刑具,你能对她的安全负责吗?”于桂敏不解的问:这话是什么意思?刘谎称:万一她们自杀或自残怎么办?于桂敏听出刘庆华故意诬蔑法轮功,就说:法轮功学员连苍蝇、蚊子都不打,又怎么可能自杀、自残呢?刘庆华才不得不同意卸掉刑具。

于桂敏举起双手,让庭审人员看她的两手腕,上面清晰可见戴手铐留下的厚厚的伤疤。是被公安人员刑讯、残暴殴打所致。

检方公诉人指控的理由是:二零一五年的五月一日,法轮功学员于桂敏、杨秀花曾在一家商场送给人一张带有上网网址的卡片,之后被人恶告,随即被当地警察暴力绑架、并非法抄家。

庭审中,于桂敏每次回答刘庆华的讯问时,就被审判长刘庆华粗暴地打断、终止,王律师对此提出异议。可刘庆华居然滥用职权,无理的让法警把于桂敏带下法庭。

在讯问笔录质证时,鉴于于桂敏双手臂有被迫害的严重伤痕,王律师要求法庭启动侦查机关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刘庆华却让律师把公安人员非法刑讯的证据“庭后提交、再转给检察院,而且要证据的原件”。企图藏匿真实的证据,替滥用酷刑的公安人员推脱罪责。

王律师要求询问于桂敏,以便核实她被刑讯的经过,并请求审判长准许法庭当场验伤,又被刘庆华无理阻止。王律师为此申辩、并提出异议,刘庆华再次打断,不让说下去。

法轮功学员杨秀花面对刘庆华的无理质问表示沉默时,刘庆华居然厉声责问说:“敢做怎么不敢承认?!真善忍怎么修的?!”刘庆华滥用职权,肆意篡改中立权为主动权,整个庭审现场变成了刘庆华的私设厅堂。

面对检方肆意捏造的罪名,于桂敏要求法庭重新调查、还原事实真相。王律师也再次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恢复法庭调查,却都被刘庆华粗暴阻止、拒绝。王律师说:法庭忽视该程序,违反《刑事诉讼法》,刘庆华却叫嚣说,要终止王律师的辩护权。

王律师说:于桂敏、杨秀花无罪,因为“两高”的解释直接违反《刑法》第三百条。刘庆华立即打断王律师的话,野蛮地说:不准提《刑法》。王律师说,这也违反《宪法》,又被刘庆华打断,不准提《宪法》。王律师对刘庆华的野蛮做法表示抗议,认为自己是在正常履行法律辩护权。他说:信仰自由、传播教义自由,这是《世界人权宣言》确定的基本人权。

王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语气不卑不亢,然而作为审判长的刘庆华却暴怒地狂吼:“我现在终止你的辩护权!”于是命令法警:“立即把王磊逐出法庭!”

王律师退出后,在法庭最后答辩阶段,刘律师从法律角度多方面阐述了法轮功根本不构成组织,更谈不上利用组织、以及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官的无稽之词,完全是跟“两高”的解释生拉硬套;而公安部颁布的十四种邪教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何况判断一种信仰的“正”与“邪”,也不是由哪个部门或组织所能决定的。

在庭审的最后,两位法轮功学员做最后陈述时,于桂敏刚说两句话就被刘庆华打断了。打断的借口是:于桂敏说自己学法轮功后身体变好了,刘庆华就说这是在宣扬法轮功,于是粗暴打断她的话。而杨秀花在最后陈述时,也否定了法轮功是邪教的诬蔑说法。刘庆华违法庭审,在滥用权力驱逐律师后,草草了结了庭审。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二日,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对黑龙江玻璃厂女工程师杨淑君非法开庭。因为法院严格检查入场人员的身份证并登记,所以旁听席上只有包括杨淑君的儿子和儿子的未婚妻在内的十多个人。上午约九点三十分,杨淑君被两名法警绑架进入审判法庭,杨淑君被绑架前梳长发,在看守所被剪成了短发,剪的七长八短,特别难看。

审判长刘庆华问杨淑君,你被关10年监狱,刚出来一年多又折腾啥?为甚么六次控告江泽民?还没等杨淑君说完就被刘庆华喝令:不许说!不许宣传法轮功!刘庆华还提了其它污蔑法轮功的问题。杨淑君讲述了法轮大法教我们做好人,做比英雄模范人物还要好的人,以及自己修炼之后的受益之处,都被刘庆华粗暴打断,之后刘庆华宣布休庭。

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九日,法轮功学员杨淑君在富拉尔基区法院再次非法开庭,因杨淑君六次邮寄诉江状,被以“利用×教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冤判三年半,杨淑君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审判长刘庆华,配审员王龙怀。

恶报结果:
患病

恶报描述:
刘庆华,一个当兵退役后无所事事的社会痞子,完全靠行贿钻进职能部门、并爬上法院庭长的位置。这令他得意忘形,甚至目中无人。而他昧着良心迫害法轮功学员,更使其向罪恶的深渊更走进一步。如今的刘庆华远不如照片中的形象,他又黑又瘦,身患糖尿病,还有其它疾病。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刘庆华手机号:13763593456
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法院 邮编:161042 民兴路35号
*刘庆华(庭长被撤)  6921817 13763593456

迫害类型:
非法剥夺大法弟子的辩护权利违反庭审程序推行/执行迫害法轮功政策非法判刑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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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富拉尔基区法院富拉尔基区法院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16年6月17日 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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