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金昌市委宣传部部长常家有与副市长孟有柱主持,启动污蔑法轮功的集中宣传月的仪式。
常家有要求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手段,多种污蔑的内容和形式,组织签名、发污蔑法轮功的传单,在公共场合布置污蔑法轮功的展板。随后七月二十日,各个社区到处张贴举报法轮功学员讲真相的各派出所电话,宣传栏张贴污蔑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宣传画。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在金昌市综治维稳会议上,常家有强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法轮功“严打”。
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日,金昌市宣传部协同金昌市“六一零”通过金昌日报、微信、微博广为传播,派出所片警,逐个通知片区内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要求公开或匿名举报各种方式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奖励范围为500~20000元,要求加大迫害力度。
在金昌市,在常家有担任金川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正好是永昌县迫害大法弟子最严重时期,大法弟子被公审,游街,判重刑,许多家庭家破人亡。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002.12—2006.06 甘肃金昌永昌县委副书记;(永昌迫害法轮功最严重时期)
2009.04—2009.08 甘肃金昌金川区委副书记、金川区代区长;
2009.08—2011.05 甘肃金昌金川区委副书记、金川区区长;
2011.05—2014.08 甘肃金昌金川区委书记;
2014.08—2014.12 甘肃金昌市市委宣传部部长、金川区委书记;
2014.12—至今,甘肃金昌市委宣传部部长、金川区委书记,金昌市科协第七届委员会主席(邪教协会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