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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迪坚

简介:
陈迪坚
(Chen,Dijian), 男 , 年龄未知 ,

住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安居苑小区2栋1单元801室


湖北省咸宁市岔路口派出所副所长。

邹注娇在北京上访(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后)被非法截访时,被温泉公安分局局长宋瑞生、岔路口派出所警员陈迪坚从身上抢走100元。

一九九九年八月任慧芳被宋瑞生、杜志祥伙同岔路口派出所白玉平、陈迪坚强行送去双鹤拘留所,勒索300元。同年10月又被宋瑞生一伙强行绑架双鹤拘留所关押,勒索300元。

一九九九年九月,王淑谦老人在建筑公司门前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到温泉双鹤拘留所十五天,被勒索三百元。参与绑架的恶人:宋瑞生、度志强、白玉平、陈迪坚。

一九九九年九月的一天,李金桥和其他的法轮功学员几十人到温泉大商城门前空地上参加集体晨炼法轮功,被当地恶警绑架,非法关押到岔路口派出所,当天下午四点多,他回家了。参与迫害的恶警是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副局长宋瑞生、政保科科长度志祥,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白玉平、程乐斌等。

一九九九年九月,陶席珍因在外炼功,被公安分局宋瑞生、原岔路口派出所白玉平、陈迪坚等一伙强行送双鹤拘留所关押,勒索300元现金。1999年12月23日陶席珍进京上访,被非法关押于双鹤拘留所。恶警陈迪坚、刘武洲等一伙趁陶席珍被关时,于2000年1月3日晚11点左右闯到其家抢走电视、碟机、音箱,价值6000多元。

一九九九年十月的一天,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白玉平等七八个恶警非法闯入李金桥的家中,欲绑架他的女儿。好几个恶警把他的女儿往外拖,他和他的老伴及他的女儿都坚决抵制,恶警把他的老伴和女儿的头撞了几个大血包,最后不了了之,就怏怏的走了。第二天,恶警陈迪坚还不甘心,还闯到他的家中看看,看到李金桥的老伴及女儿还躺在床上,才走了。

一九九九年十月中旬,余劲光陈芳夫妻俩又去北京上访,余劲光被北京朝阳公安分局非法拘禁三天,陈芳被非法拘禁在咸宁驻北京办事处。在办事处,白天,已经有七个多月身孕的陈芳被恶警陈迪坚(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恶警)等用手铐铐在椅子上;晚上,恶警把陈芳的手依然铐在床边的椅子上,还派一个男恶警在同一室里睡觉(当时有二张床)。根据《宪法》规定,恶警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也是对妇女人格的一种侮辱。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进京上访,被建筑公司刘进喜从家中勒索2000元, 刘进喜伙同原岔路口派出所白玉平、陈迪坚将她劫持到双鹤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几天勒索300元放回。

二零零零年五月,陈新华和另两名同修去北京上访,被一名身挎小手枪的警察发现,带到花园派出所,咸宁岔路口的陈迪坚,和公安局马长根到花园把她们劫持回送看守所迫害了四十多天。

二零零零年六月三日晚上十点多钟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所长白玉平指使陈迪坚一伙闯入任扩军家,陈迪坚毫无人性的将任扩军推到一边,将其家中电视机、影碟机、音响抢走。

二零零零年七月十二日,陈迪坚将大法弟子李慧萍骗到派出所,关了一个多月,判了劳教一年。

二零零零年十月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温泉公安分局宋瑞生、杜志祥、马长根等人,把正在烟厂上班的黄秋珍绑架到咸宁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二十天还非法抄了她的家,把大法书都抄走了。二零零二年恶警到黄秋珍家把她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晚上把她劫持到咸宁看守所非法关押十天,参加迫害有原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岔路口当时任职的超科长。

二零零一年四月份的一天,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白玉平等十几人又闯入李金桥家,把家里翻的乱七八糟,他们把大法师父的法像摔在地上,就想绑架李金桥,十几人把他往警车上抬,他坚决不配合,恶警们就把他往外拖,强行把他绑架到双鹤桥拘留所非法关押。原来那里是个洗脑班。

二零零一年五月陈新华进京上访被花园派出所非法抓捕,由马长根、陈迪坚截回本地,并抢走了现金100元,后被非法劳教一年。

二零零三年,李金桥到孝感老家去造房子。咸宁市建筑公司的刘进喜、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政保科科长度志祥、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伙同孝感的警察和到孝感找到了他,妄图绑架他及他的女儿。大队干部坚决抵制这些恶人的无理要求,结果恶警阴谋没有得逞。

二零零六年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等人勒索何爱莲200元。

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由于咸宁市邪党党校里的恶人诬告,温泉开发区公安分局和岔路口派出所的恶警左水生、陈迪坚跑到七十多岁的邵清明家中骚扰,说经核对笔迹在公安分局的真相传单是邵清明所写,甚至妄想非法抄家并通知分局来人企图绑架邵清明。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八点多钟,温泉分局度志祥、刘颖、岔路口派出所陈迪坚一伙闯入李金桥家,非法抄家抢走透明胶两卷、卫星接收器一套,价值200多元,连床上100元钱都被偷走。共计300元左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日上午8点左右,市“六一零”恶人伙同温泉公安分局、岔路口派出所恶警:他们是金国新、陈乐斌、陈迪坚、刘颖等一伙破门而入到陶席珍家翻箱倒柜抢走私人财物,大约价值3500多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累计1万零220元。

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参与迫害大法弟子袁志勇、陶席珍、王淑谦(已迫害过早离世)、黄秋珍、杨晓华、徐玉凤(已迫害致死)等等

二零零八年的八、九月份的一天,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带着几个小警察闯入李金桥的家中,把大法师父的法像取下来摔在地上,抢走一个炼功坐垫,还顺手把放在枕头底下的一百元钱偷走了。

二零一零年十月份的一天,温泉公安分局政保科的度志祥、岔路口派出所恶警陈迪坚等五、六人闯入李金桥的家中,到处翻箱倒柜,把四本《转法轮》和一张师父法像抢走了,把收看新唐人电视节目的一套装置也抢走了。

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下午,大法弟子黄秋珍在温泉区沃尔玛商场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时曾遭人恶告,被几个人绑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在派出所,黄秋珍不停地给警察讲真相,后于当天走脱,她离家在外几天,回家后就被绑架了。三月十四日下午三点多,岔路口派出所原指导员陈迪坚指使一伙人强行撬门,绑架了黄秋珍。这些警察开了一辆面包车、两辆警车,警察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有拿摄像机的,把黄秋珍的家里搞得乱七八糟,木门被砸坏,大法书籍、电脑、手机等物品包括全部抢走。当时黄秋珍一人独住,那时她刚刚给儿子办完婚礼没多久,儿子儿媳在外打工。

二零一九年九月黄秋珍被咸安区法院以《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非法判刑四年,黄秋珍不服判决,立即依法上诉。温泉公安分局责任人陈迪坚、邹誉;法院审判长刘英、审判员廖鹏、书记员李俊。检察院公诉人胡爱玲、李文广。

恶报结果:
双规, 判刑

恶报描述:
教导员陈迪坚,二零一九年三月九日因涉嫌严重违纪和职务违法被查,被判刑三年。

迫害证据文件:
陈迪坚

恶人的相关连络信息:
手机:18995826939 住宅0715-8164650 小灵通8288796

迫害类型:
诱骗/利诱非法关押非法劳教私闯民宅抄家敲诈/掠夺/破坏财物勒索钱财绑架/劫持骚扰洗脑/送洗脑班抄走大法书、师父法像、真相光盘践踏信仰迫害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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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岔路口派出所岔路口派出所
咸宁温泉岔路口派出所:0715-8136834
胡警官:13117162433
石姣姣:15827915779
陈指导员:18995826939(未到现场)
小刘:18872829919(未到现场)
陈华纲(所长):18995826948(未到现场)

受迫害人:

更新日期: 2024年4月21日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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