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晨,一九九二年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刑二庭副庭长、刑一庭庭长;二零零二年四月,任湖北省汉江中级法院院长;二零零四年二月,任湖北省黄石市中级法院院长; 二零零六年五月,任湖北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二零一一年,任武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据悉,湖北汉川大法弟子彭绿梅、王桂兰、李显奇被构陷一案,武汉中院已下裁定维持原判。负责此案的法官:杨毅,书记员:陈晖,中院院长:王晨。(二零一七年七月)
二零一一年四月,迫害法轮功的中共元凶之一周永康视察武汉半个月之后,中共武汉当局开始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王晨利用武汉市法院院长的便利条件,不遗余力地追随江泽民、周永康,制造冤假错案、伪造证据、绑架律师和参加庭审旁听的法轮功学员,为了升官发财,昧着良心把修炼真、善、忍的好人送入监狱。
据明慧网不完全统计,王晨任武汉市中级法院院长的七年四个月的时间内,武汉地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八十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