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玉和队长张燕,一大队大队长王艳萍,参与折磨被非法劳教的大法学员李景华,恶警用各种酷刑逼李景华放弃信仰,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电棍电击,关小号等。最后李景华被关入精神病医院迫害,直到精神失常。
抚顺的刘成艳由于不写诽谤大法的所谓作业,被恶警杨玉、赵广荣电得死去活来,声声惨叫,她腿部受伤,走路困难。
一九九九年十月大法弟子谷长琴依法进京上访被恶警非法抓捕后,被带着手铐押回当地,在南票区缸窑岭看守所内被恶警带上脚镣锁在宽一尺多、长6尺的木板上(一种刑具)24小时。三天后她被送往辽宁省马三家教养院非法劳教,期限为三年。在被非法劳教期间,体罚、打骂是经常的,罚站、蹲、蹶、面壁、干活、坐板凳、不让睡觉,还时常遭到殴打。同年十一月中旬,女二所四防(犯人)李凤莲,女(因打架被教养),受恶警们指使压制学员炼功、学法,对一大队四室的全体法轮功学员一一毒打,用拳脚踢打学员的头部、面部、颈部、胸部,谷长琴曾被打得吐血,她还经常受到人身攻击,搜身,在那里没有任何人身自由,24小时都被刑事犯严密看管(即明“包夹”、暗“包夹”,“包夹”就是犯人或背离了大法的叛徒,被恶警利用来看管大法弟子,有时恶警不打大法弟子却利用这些人来打大法弟子)连睡觉都在包夹中间(两张单人床并在一起,睡三个人,大法学员睡中间棱上。两个包夹睡在两边),呆的姿势也要受到限制,如正常的散盘腿坐势也要被制止,怀疑是炼功,闭上眼睛也不行,怀疑是在背经文,不准随便接触人怕串连闹事,写字也不行,怕是抄经文等,上厕所也是有时间的(一天两次,有包夹看着)还时常遭到刑事犯污言秽语的围攻,在这里失去了人最基本的生存权利,精神上摧残,肉体上的折磨和超强度体力劳动(每天劳动16小时左右,有时甚至更长时间)使谷长琴身心受到严重伤害。
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日,抚顺(武家堡子)教养院警察把七名不转化的大法弟子:贾乃芝、曲彩玲、王小燕、沈若林、黄桂荣、梁玉红和她的二姐送到沈阳马三家子女子劳教所。她们被恶警连续十五天剥夺睡眠、昼夜洗脑,不起作用。马三家子一所三大队长杨大队气急败坏的指派小队长张燕强迫贾乃芝写 ‘转化’,不写就送小号吊起来。同年十月,谷逐渐吃咽费劲,呼吸受限,最后发展到说话困难了。恶警李书环(女,40左右,原女一所二大队指导员)强行将其抬到沈医大,经检查颈部彩超有三个结节就以结甲炎作为诊断(病历记录存在马三家医院)。后来吃饭更困难了,呼吸困难,不能讲话了。教养院请来一位所谓的“医学专家”。当时教养院孙院长,女一所所长周芹(女,37岁左右,电话024-89210054)在场,那医生只摸了一下颈后部,就说:没事,你们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吧,言外之意是可以灌食。由于谷是不能吃饭,不是绝食,而教养院强行给灌食,使其谷陷入极度的痛苦之中。邪恶的孙院长(男,40多岁)说她是装的,还要给她加期,恶警又逼着她讲话(因为她说话很费劲,只能写),纸笔被没收,叛徒们也趁机6~7次轮番围攻她,黑天白天地对她进行洗脑精神折磨,同时向谷施加各种精神压力,还向恶警汇报说她能说话。在这种迫害下她的反应又加重了,腮侧肿了,睡觉不能平躺,教养院于同年十一月一日由杨玉大队长(女,30岁以下,女一所三大队大队长)将谷送回。十一月七日南票区缸窑岭派出所所长郝树山(男,40多岁,电话:0429-4192517)带领四五个恶警找到她住处,用脚把门踹坏。破门而入抄家,把她的书和录音机、磁带等物拿走。他们还向南票分局汇报假情况,说她在家里搞活动(其实是去她家探病人的),又把她送回马三家教养院,并向教养院说她能说话(当时谷说话费劲,已几个月只用笔写了),三大队指导员恶警张君侮辱、毒打她,使谷的心灵又受到严重创伤。由于各种反应强烈,她的眼睑也肿了,吃东西就吐,到医院做B超检查,诊断为占位性病变,即癌症(病历现存于马三家医院)于二零零一年五月卅日被董宾(女一所三大队大队长)送回家。
二零零八年六月份,即奥运前,为加重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女所又调过来两个阴狠的女警察杨玉和董彬参与迫害。杨玉每天一上班来就对几个大法弟子大声训斥。在女所的蓄意下,该号里的大法弟子被逐一加以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