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常俊清 我叫常俊清,修炼法轮大法五年来,什么病都没得过,身体非常好。99年7月江泽民犯罪集团取缔法轮功,我十次去北京上访证实法,为的是说一句法轮大法是正法,被拘留六次,因绝食被看守所强行带手铐、脚镣,并被强行灌食。 2001年3月份被区政府、镇政府的邪恶势力强行带到非法“转化班”,强行“转化”,写了“决裂书、揭批”。被“转化”回家后,身上长了疥疮,去医院看病时摔了一个跟头,丢了400元钱。现在我正式声明在“转化班”期间写的,一切作废,从新走到大法修炼中来,坚修大法紧随师,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