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汤秀芹
我从拘留所出来时,所写“不进京、不上访”,以后所写的“保证”,以及别人代写的所有东西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117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