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淑华
在公安机关的压力下,我亲属于99年8月将我所修炼的法轮大法有关资料上交公安机关,我得通知后非常痛悔。觉得自己没保护好大法资料,对不起师父。我决心紧跟师父正法进程,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117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