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丽华
以前有违背大法的言行一律作废。今后坚定修炼大法到底。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3/11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