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宋枚花、武亚琴
在公安高压下所写的“保证”一律作废。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3/11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