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乐珍
自7.22以来,无论在任何环境中,任何情况下,一切不利于大法的言行,现在声明作废!我一定加倍弥补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8/11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