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华
曾因“根本执著”和常人的面子放不下,做了违心的事,在学法中悟到这是有漏,因此我声明以前所说、所签和亲友代写、代签的一律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5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9/119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