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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梅娟
在99年7月22日以后,由于我家是学法小组,所以单位领导多次找我谈话,并多次到我家来找我谈。自己由于学法不深,向单位交了《转法轮》一书,而且还违心地写了“不学法、不炼功”的保证书,现在我严肃地声明:我所写的全部作废,我一定坚修大法,勇猛精进,弥补我的罪过。坚定这一正法门的修炼,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2/1203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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