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殷凤兰
由于开始对法理解不深,在派出所按了手印、照了像,还答应邪恶“不上访、不串连”,和爱人写的“保证书”,一律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要按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好最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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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2/926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