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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黎玉明

    在邪恶疯狂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期间,我由于学法不深,有怕心,让邪恶钻了空子。2000年10月,被邪恶抓進看守所关了38天,后邪恶强迫我家人拿1200元钱保出回家。回家后每半月要去公安局進行一次洗脑。在洗脑班里,邪恶强迫我和同修们写“保证书”,我不写,有些同修写了“保证书”。邪恶强迫不写的同修在他们的“保证书”上签名。当时想,签就签,反正不是我写的,回家照常炼功。在同修的帮助和学法,我明白了这也是对邪恶的配合。故特此声明:我在“保证书”上的签名和留下的手印统统作废。今后一定跟上正法進程,洗刷掉这个污点,坚定大法,坚信师父,在正法的路上勇猛精進。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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