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洪艺菲 我修炼法轮大法多年,深感到师父传的大法神奇无比,大法给了我第二次生命。可是“7.20”后遭到江邪恶集团无辜的迫害,我被恶警抓后送劳教。后来我继续修炼大法,又再次被恶警抓到洗脑班,由于自己一时把握不住,在邪恶势力的蒙骗与迫害下,写了“悔过书”,骂师父、交大法书。现在,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已猛醒、痛心疾首,深感对不起救度自己的师父、对不起大法,我特此提出严正声明:我所写、所骂、所做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一律作废。我决心:坚修大法紧随师,按照师父讲的做好三件事:学好法,发正念,讲清真象救度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0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