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卢桂平
1999年我遭到了派出所恶警的残酷迫害,在高压下,违心写了“不修炼大法”的保证书。现严正声明:所写“保证书”作废。今后要加倍努力,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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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3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3/92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