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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

    声明人:丁仕志

    在我正法修炼过程中,由于江氏邪恶集团对我的迫害,曾在派出所、拘留所、洗脑班,以及各种非法审讯时所写的“保证”、签字,手印一律宣布作废。以及后来邪恶胁迫单位领导、家属等人在我知道或不知道的情况下代我填表、签字一律无效。邪恶一贯层层造假过关,利用他(她)人填表、答案,说“此人已转化”,“不修不炼了”等等,完全是违背大法弟子的意愿所为,这是不符合大法的要求,是旧势力的安排,我是不予承认的,特此声明。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5/928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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