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淑范
在江氏政府的高压下,我做了对不起大法的事,邪悟中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现严正声明:我所说、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全盘彻底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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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5/92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