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玉霞 在今年1月17日晚,派出所的民警强行把我从家中抓到当地的“转化学习班”。在各种压力的逼迫下,写了不该写的“保证书”、悔过书“等。现在认识到,这是学法不精进所致。本人声明在压力下写的这些东西作废。今后加倍弥补过错。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16/12145.html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