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邱淑晶
今天出去讲真象,被恶人举报,抓進公安局,一名姓李的警察写了一些关于我“贴真象是违法”的东西叫我签字,我签了,在此声明作废。讲真象不是违法,我没有错,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9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