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秀华
我于2001年2月份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全部作废。我应做好三件事,成为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不管遇到什么情况,我都坚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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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1/6/92921.html